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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余、乌桓与挹娄(3 / 3)

乌桓大人等除了钞略生口为奴外,还进行奴婢买卖。奴隶主要从事家务劳动,有的也从事拾粪草、牧幼畜等生产劳动。但乌桓在由原始社会末期转向阶级社会的过程,还来不及建立本民族的奴隶制国家政权,便为曹操征服。

乌桓的社会组织形式,分部、邑(邑落)、落。邑落为部下面的基层组织。每部统辖着数百乃至数千个落。《后汉书·乌桓传》载:“邑落各有小帅,数百干落自为一部。”落,通常为户之意,每帐户或帐落,少则7—8口多则10余口。若干落相聚则为邑落或简称为邑。“大约古代乌桓每邑落约有二、三十户”,“乌桓每一邑落当有人口一百几十人至二百几十人”。邑落由不同氏族的帐户相聚溶合而成,因为被掠的外民族人口要归入邑落中,而一些汉族逃亡人口也要入其部落,所以邑落已经不是纯粹的血缘群体,而是一种地域的人们共同体,地缘关系逐渐代替血缘关系。但由于氏族间互相通婚,血缘关系仍为邑落联系的纽带。在习俗上较多地保留了氏族制度的残余,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冲突,尚不是阶级法律占主导地位,仍是历史传统形成的具有全民的习惯道德规范起着重要作用。史称:“其相残杀,令部落自相、报,相报不止,诣大人平之,有罪者出其牛羊以赎死命,乃止。”血缘复仇的严重存在,往往容易引起氏族、部落间的械斗和互相残杀。邑落的头人称为小帅,多为豪人充任,初由推举产生,不世袭。各帐落各自单独经营畜牧业,夏冬两季转移牧地时,便在小帅率领下,以邑落为单位,顺着一定的路线,共同迁徙,每一邑落占有一定的游牧区。邑落小帅受制于部落大人。“大人有所召呼,刻木为信,邑落传行”。通过战争、朝贡、胡市,邑落小帅的权势有所增长,并受汉魏赐封。

邑落以上为部或部落。“数百千落自为一部”,部的大小相差悬殊,由于相互兼并,也不很稳定。东汉初在辽东、辽西、右北平、渔阳、广阳、上谷、代、雁门、太原、朔方缘边十郡分布着乌桓大小部落,人口当在30万以上。部落首领称大人,掌握大权,大人的命令,“部众莫敢违犯”,“违大人言死”。大人对内管理部落公共事务,对外进行贸易和钞掠,通过钞掠和贸易,又进一步增长了部落大人的权力和财富。

随着乌桓的不断内迁,汉魏政权往往利用乌桓武力来达到自己的政治、军事目的。其方式主要有二:一是汉魏政府或集团与乌桓大人结成军事同盟或临时征调。如汉武帝击破匈奴左地后,使乌桓为汉侦察匈奴动静。东汉末,乌桓峭王“感(刘)虞恩德,率种人及鲜卑七千余骑,共辅南迎虞子和,与袁绍将鞠义合兵十万,共攻(公孙)瓒”。同时,汉魏还从乌桓各部直接征兵,以对付其它各族的反叛,乃至镇压乌桓本族的反叛。如165年(东汉桓帝延熹八年),任尚为中郎将,统兵救零陵太守陈球,镇压今湖南省零陵县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等地戍兵和农民联合起义。所率幽、冀、黎阳乌桓步骑就达26000人。乌桓兵一般集中成营,乌桓大人豪率受封为王、侯,统领乌桓兵,但调遣征发和作战要服从乌桓校尉及朝廷所遣将领的指挥。

汉魏利用乌桓武力的第二种方式是从乌桓兵中挑选精锐,组成突骑和入宿卫的乌桓骑,受汉魏政权直接统率,列入常兵制。乌桓突骑西汉时久已闻名。刘秀平河北时吴汉所率军队中就有乌桓突骑3000人。后被称为天下名骑的三郡精壮也编入军队之内,随往各处作战。初时居无定所,只有在特殊情况下需集中兵力屯聚一方时,才屯居下来。但不能携带家眷,家眷住在指定的郡县之内当“质任”。而犄兵官佐士兵则随营而居,不能回家。东汉除了以乌桓突骑用于征战外,也以乌桓骑入宿卫。应劭《汉官》云:“员吏百五十六人,乌桓胡骑七百三十六人”。东汉在长水校尉之下,设有胡骑司马一人“掌宿卫,主乌桓骑”。乌桓突骑和乌桓宿卫是从乌桓兵中精选出来的,不仅脱离了原来的邑落,而且也脱离了乌桓社会,这是引起乌桓邑落结构变化的一个重要因素。

由于征收乌桓兵,并从乌桓兵中精选出乌桓突骑和乌桓宿卫,使乌桓军制发生了变化。乌桓从邑落结构中衍化出千夫长、百夫长的军制,是模仿汉朝的郡国制和匈奴兵制的一种军队组织,同时也是与其款塞内附,接受王侯封号分不开的。公元49(建武二十五年),封乌桓渠帅为侯王者80余人。在东汉赐封的称号中,有王、侯、都督、都尉、单于等。而在本民族中仍称大人、邑帅,东汉所赐封号与原有称号并行。从已出土的既有“魏乌丸率善仟长”、“魏乌丸率善佰长”印,又有“魏乌丸率善邑长”印,即可印证。无论是千、百夫长或邑长,都是朝廷任命的,与原来部落大人、邑落小帅大有别。至此,乌桓社会结构与汉族地区日益合流,只是保留了一些氏族制的外壳而已。

(三)婚姻家庭及生活习俗

汉魏时,乌桓虽早已进入父系社会,但生活习俗中仍保留不少母系氏族制的痕迹。如盛行部落间的血缘复仇,婚礼上夫从妻居以及妇人之计被尊重等。

王沈《魏书》提到乌桓“贵少贱老,其性悍骛,怒则杀父兄,而终不害其母,以母有族类,父兄以己为种,不复报者故也”,乌桓人敢于杀死父兄,却不敢害其母,主要原因在于母方有族类,亦即母系氏族成员为其进行血族复仇。说明当时母系社会遗留下来的重视母系势力风气仍很浓厚。

女性在乌桓社会中还保留着崇高地位,史称:“其俗从妇人计,至战斗时,乃自决之。”亦即日常生活、生产事务取决于女子的遗风尚未消除,仅在对外作战时,军旅之事才取决于男子。另外,从“父子男女,相对蹲踞,悉尧头以为轻便”等礼节习俗看,男女尊卑之分尚不明显。

在婚姻方面,“其嫁娶皆先私通,略将女去,或半岁百日,然后遣媒人送马、牛、羊以为聘娶之札,婿随妻归,见妻家无尊卑,旦起皆拜,而不自拜其父母。为妻家仆役二年,妻家乃厚遣送女,居处财物,一出妻家”。婚俗中以抢婚的方式,把早已有性生活关系的女子掠去,说明乌桓在婚姻上还保留有群婚、抢劫婚形式的残余。但乌桓婚姻中男方已要向女方送马牛羊为聘礼,具有赎卖性质。男方还需到妻家服仆役二年,又体现了母系氏族社会男子出嫁的遗风。作为补偿,在遣妇至夫家时,女方要陪送嫁妆,同时还盛行“父兄死、妻后母执嫂;若无执嫂者,则已子以亲之次妻伯叔焉,死则归其故夫”等习俗。

当时乌桓人缺医少药,若有病,用艾灸医治,或烧石自熨,或烧地卧上,或在病痛处,用刀决脉出血,及祈求天地山川之神保佑,无针药。

丧葬习俗方面,“俗贵兵死,敛尸以棺,有哭泣之哀,至葬则歌舞相送。肥养一犬,以彩绳缨牵,并取死者所乘马、衣物,皆烧而送之。”认为是托付给累犬,“使护死者神灵归赤山,赤山在辽东西北数千里”,与汉人认为死者魂归泰山相似。“至葬日,夜聚亲旧员坐,牵犬马历位,或歌哭者,掷肉与之,使二人口颂咒文,使死者魂神径至,历险阻,勿令横鬼遮护,达其赤山,然后杀犬马,衣物烧之”。

乌桓人敬鬼神,祭祀天地、日月、星辰、山川,及先大人有健名者,亦同祀以牛、羊,祀毕皆烧之。每餐饮食,必先祭祀而后食。

第三节挹娄

一、族源与分布

挹娄是肃慎族系继肃慎称号后使用的第二个族称,前后约有600余年(汉至晋),其间有时也称肃慎。公元5世纪后,改号勿吉。

挹娄族称出现于公元前1—2世纪时(西汉),诸史《挹娄传》皆记挹娄“自汉兴已后,臣属夫余”。但有说始于东汉,一说在“汉晋之间”。两说皆因《后汉书》和《三国志》始为挹娄立传之故。

挹娄一词,含义有两说:一,音近通古斯语:“鹿”,为鹿之意;二,与满语“叶鲁”音近,为岩穴之穴的意思。从史载挹娄人好养猎,养牛马,未言及养鹿,又从“常为穴居”分析,后说是比较可信的。挹娄用作族称,即“穴居人”的意思。挹娄称号本是他称,久之成为族称,然直到公元554年(北齐天保五年),他们向中原王朝纳贡还自称肃慎。捐娄源于肃慎,参稽诸史,有明确记载,是可信的。

挹娄人的活动区域,与肃慎时大体相同,只是西南部因受夫余人侵逼,稍有缩小。其四至:东至大海,西接寇漫汗国,南与北沃沮接(或说在“不咸山”北),北极弱水。即今东临日本海,西到呼兰河流域一带,南抵吉林省汪清和浑春县以北地区与北沃沮为邻,北达黑龙江入海口以东以西的广大地区。

二、社会经济与社会组织

挹娄社会的经济,有渔猎业、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狩猎和捕鱼在社会经济中仍占有重要地位,山林中的野兽和江河湖泊中的鱼类,仍是食物来源的一个重要方面。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表明,居住深山老林里的部落,主要以狩猎为生;分布江河湖泊附近地区的居民,捕鱼是他们从事的主要生产,因这些地区属捐娄时的遗址,发现带有烧痕的各种碎骨中“最多的是鱼骨”,出土的陶网坠“十分突出”。狩猎用的工具还是以“楛矢石砮”弓箭为主,“弓长四尺,力如弩,矢用楛,长尺八寸,青石为镞”。不过,与肃慎时比较,“石砮”已有很大改进和发展,这不仅反映在使用的箭“簇皆施毒”,中者即死,而且在距今1700年左右的宁安县东康遗址中,发现了仿金属工具制造的圆铤双翼石镞,还出土了三棱形骨镞。猎取的对象,有狍、鹿、獾和貂等。考古发现的鹿、狍、獾等兽骨皆带有烧痕,说明他们猎取这些肉多毛厚的野兽,是为解决衣食之需。历史上有名的“挹娄貂”反映出捕貂是为获取貂皮向中原玉朝纳贡和与中原居民或邻近民族的交换。鱼网和鱼钩是挹娄人的主要捕鱼工具,已熟练地掌握了网捕和钩鱼等捕捞方法,因为在挹娄遗址中出土了大量的石网坠,发现了钩网器和“精细的鱼钩”。

农业是挹娄社会经济的另一项重要生产。从事农业生产的,是分布其区域南部平原和半山地区的部落。史载明的农作物有五谷和麻,出土的随葬谷物包括粟、豆、荏、西天谷、黍、稷等。麻用作织麻布。挹娄时遗址发现马鞍形石磨盘和磨棒之类的脱谷器具,墓葬中出土作为“死者之粮”的随葬谷物,均可说明粮食已成为主要食物之一。生产主要还是以石器作工具,有板状石斧、梯形石锛、新月形穿孔石刀、石镰、石铲等,个别遗址有铁镰出土。石器作为主要生产工具这一事实,说明挹娄时的农业还处在原始形态发展阶段;不过,铁镰的发现,又预示着原始农业将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畜牧业是各户在从事其它生产同时兼营的一项生产。饲养的牲畜主要是猪,其次是马,牛的数量极有限。挹娄人“好养豕”,“食其肉,衣其皮”,解决衣食之需。猪还有特殊作用,即在严寒的冬天,为了防上皮肤皲裂,“以豕膏涂身,厚数分,以御风寒”。养马“不乘,但以为财产而已”,马是对外的交换物。

手工业门类很多,有纺织、制陶、造船、石器与骨器的加工等。纺织还处在原始阶段,早期只会织麻布,麻线用纺轮捻成;公元3世纪中叶以后(晋代),已知用猪毛“绩布”。布的产量极有限,以致在夏天只能用尺布作“襜”,以遮蔽前后形体。陶器均手制,生活所需的用具都能制造,在一个遗址发现的器型就有罐、瓮、盆、碗、杯、豆以及捕鱼用的陶网坠等。史载挹娄人“便乘船”,说明已掌握了造船技术。不过船的形制和制作方法,现尚不知。石器与骨器的加工,比肃慎时有了很大进步,除了前已讲到的已能仿金属工具制作圆挺双翼石镞、三棱形骨镞以及石刀外,还会用皮、骨、铁杂制成铠甲。已掌握了采琢“赤玉”的技能,所产赤玉,与貂皮驰名中原。

综观挹娄社会经济,尽管农业生产已有一定发展,铁器已经出现(当是与周邻民族交换获得),但晚期遗址的遗存,大量的生产工具还是石器,说明社会经济还是一种原始生产形态的经济。

建立在上述社会经济基础上的社会组织,是以氏族为单位分布各地,各氏族独立地组织生产和生活,“无大君长,邑落各有大人”,一切社会事务由氏族首领主持处理。私有制比肃慎时有了进一步发展,掠夺邻近部族财富成为经常进行的一项活动,致使“邻国畏患”。进入3世纪后,为了反抗夫余贵族的民族压迫和剥削,各部落认识到结成部落联盟的必要,并在实践中看到了联合起来的强大力量。这一变化的结果,导致了“父子世为君长”的出现。随着社会这一进步,财产私有得到进一步发展,于是保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严酷刑罚出现了,“相盗窃,无多少皆杀之”,成了社会公认的准则。

挹娄人有自己的语言,但尚无文字,一切“以言语为约”。人多“勇力”,皆编发,贵壮贱老。冬穿猪皮及野兽皮衣,夏“裸袒”,仅以尺布遮前后形体。地不产盐,烧木成灰灌水取汁液,用以代盐。夏天“巢居”,冬则住在周各5米的半地穴式的房子里,以深为贵,富有的“大家”深“至接九梯”。婚姻为一夫一妻制,然有“女淫”即未婚女子享有性自由的习俗。古老婚制的残存,还反映在婚姻缔结上,“将嫁娶,男以毛羽插女头,女和则持归,然后致礼聘之”。即女子同意后便与男子同归,男家才给女方父母送札订婚。人死,即便是父母,男的也不哭泣,认为哭者“不壮”。无停丧习俗,死者当日葬之于野。葬具用圆木纵横交错堆成井字形的“小椁”,杀猪置椁上,“以为死者之粮”。考古发现的随葬物很多,不仅有猪骨,还有生产工具、生活用具、装饰物等,表明挹娄社会流行厚葬。

三、与中原王朝及邻近各民族的关系

挹娄时的东北地区,先有处于鼎盛时期的夫余族,后有高句骊族的崛起,这一形势支配和影响着挹娄与中原王朝及邻近各民族的关系。

秦末汉初的中原战乱,给夫余贵族以侵凌邻近弱小民族的时机,挹娄就在“汉兴已后”被迫臣属于夫余国,向夫余贵族缴纳繁重的租赋。这种关系,一直持续到公元3世纪初。在长达400余年的后期,挹娄社会发展已经进到“好寇盗”阶段。社会进步使他们越来越不堪夫余贵族“责其租赋重”之苦,愈益要求挣脱这种民族压迫和剥削,于是在曹魏黄初年间(220—226)起兵反抗。夫余贵族多次调兵遣将进行镇压,但未能使挹娄人屈服,挹娄人摆脱了夫余人的统治。

为了与夫余及正在兴起的高句骊抗衡,挹娄于236年(魏青龙四年),遣使向曹魏“献楛矢”,建立直接臣属关系,曹魏将其划归辽东郡管辖。这是挹娄民族共同体继春秋(公元前770—前476)肃慎以后,第一次与中原王朝直接来往,并自此保持着融洽的臣属关系。史载挹娄人来中原朝贡凡6次,其中特别值得介绍的有两次:一是262年(曹魏景元三年),挹娄向曹魏朝献,第一次详细记录了贡物种类和数量,也是第一次记录中原王朝回赠物品和品名。捐娄的贡物有“国弓”30张、石砮300枚、皮骨铁杂制的铠甲20领、貂皮400张,魏帝回赠的有“鸡、锦罽、绵帛”;二是西晋朝经“永嘉之乱”后,虽有“元帝中兴”,但辖区已大体局限于淮河一线以南,挹娄仍于319年(大兴二年)遣使向东晋献楛矢石砮”,足见与中原王朝的关系是友好的臣属关系。

挹娄与高句骊国,也有过臣服关系。朱蒙建高句骊国后,北与挹娄南境毗连,以“恐侵盗为害”为由,出兵攻挹娄,迫使挹娄“畏服”。以后,挹娄时常遣使向高句骊献方物,121年(高句骊太祖大王六十九年)挹娄献有紫狐裘、白鹰、白马。当摆脱夫余人的统治,与曹魏政权建立臣属关系后,趁高句骊受到魏幽州刺史册丘俭军的沉重打击之机,断绝了与高句骊国的来往。降至西晋,鲜卑白容氏崛起,与高句骊争夺辽东,挹娄乘机南下,攻掠高句骊北境,“屠害边民”,以报旧仇,结果高句骊于280年(西川王十一年)发兵征讨,降其“部落六七所以为附庸”,掠走挹娄“六百余家”。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双方处于敌对状态。谈德为高句骊国王后,在进攻百济取得胜利后,398年(好太王八年)“遣偏师”进攻挹娄,挹娄大败,300余人被俘,挹娄再度被迫屈服,“朝贡论事”。高句骊迁都平壤后,挹娄后裔勿吉、靺鞨,多次受高句骊王调遣,随高句骊兵攻新罗,征百济,“侵辽西”。

挹娄虽深受夫余、高句骊的民族压迫和剥削,但凭着“便乘船”、“善射”的优势,对居住今图们江流域人少势弱的北沃沮,进行肆无忌惮的“寇钞”,致使北沃沮人常躲到深山岩穴中防备其袭击,只在冬天冰封河道后,才返回村中居住。

挹娄与中原王朝和邻近各民族的经济文化交流,在上述政治关系时已经涉及,这里需要补充的,是挹娄在两汉时臣属夫余国的情况。由于夫余国是汉玄菟郡管辖下的“藩属”,且与汉王朝的关系又比较紧密,所以在那时,挹娄人与中原或汉区的经济文化交流比以前频繁。《汉书·司马相如传》中有,“今齐列为东蕃,而外私肃慎”,讲的就是山东半岛一带的居民,在西汉时代通过海路与挹娄人的经济文化交往。本世纪以来的考古发掘,提供了更丰富的资料,今俄罗斯伯力博物馆保存的在黑龙江流域发现的西汉五铣、东汉五铣、大泉五十、小泉直一、么泉一十、幼泉二十、中泉三十、壮泉四十等钱币,今黑龙江省东宁县团结遗址发现形制类似东北南部地区汉代使用的铁镰和西汉宣帝时流通的五铣钱,在宁安县东康遗址出土富有古代黄河流域文化特点的穿孔石刀、石镰、陶豆等农业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证实挹娄在这一时期与中原或汉区的经济文化交往,不但未因挹娄臣属夫余中断,相反,随着时代进步,这种交往的确比肃慎时代更密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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