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把阳台的衣服都收好后我慵懒窝进了秋千里,拿着手机,刷着朋友圈。
老姜终于娶到媳妇了,是个洋妞,新西兰的,长得很好,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还双眼皮儿,反正比407那些好看多了。我点了个赞,回复说想去吃喜酒了。
就是手指碰到手机屏幕的那一下,像被电了一下,我脑子里忽然就浮现了步扬那天清晨来找我跑步的笑脸,然后,震惊的不行直到流下两行不能轻弹的男儿泪。
其实是眼泪滑过脸颊流进嘴里我才知道我哭了。
我有点难为情,忽然就知道一个人住的好处在哪了。
我起身,伸了个懒腰,就是想睡想颓废过一天都被这突如其来的东西给搅黄了。跑进厨房开冰箱,拿了瓶可乐进卧室。
我打了个电话给407那些人,都没接。躺在床上想了一下又笑自己:这大好时光,都跑夜店旅馆度春宵去了吧。
也就自己,连老姜都娶媳妇了。
感慨间客厅的老钟当当的响了五下,我像是着了魔,窜起身来的动作简直快如闪电,套西装也套的极快,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
——因为我脑海里想的不是妞,是步扬。
我想见他,在他迷路寻不到归途后放弃的地方,给他讲一些浮生见闻。在没有其他人的陪伴下,兴许他肯出来见我。
我带的东西很少——从阳台里拔了几株喜欢的花,带上了起毛,手机钱包,就出门去找他了。
他应该不寂寞,他遇见我之前和谁都可以打交道。哪怕是和我交往后,别的系的打招呼他都回应地很好。但我总是多担心,抑或是给自己一个和他聊久一点的借口,我心上说他怕寂寞。
车子很快就到了那个地方。我把车停在小巷口,抱着叼着花的起毛,就往他所在的地方走去。那时候我不知道,如果没有允许,我还是不可以见他的。
厅堂里应该时常有人打扫,一如以往地整洁干净。他们与步扬不亲近,应该是不知道,他已经把洁癖给改掉了,已经不是那个养尊处优又天生矜傲的小少爷了。
想到这我笑了几声,给起毛听见了,就用小爪子划我的领带,喵地叫了一声。我摸摸她的头,问她是不是看见了一个很漂亮的哥哥。
她用那近似琥珀色又格外透明澄澈的眸子盯着我,两颊胡须动了动,就从我怀中跳了下去,往门外奔。我吞了口唾沫,心说我还没给他把花给送了呢……便向起毛跑的地方追去。
她带我到的是一口干枯的井旁,我问她是在做什么,她跳上井沿,凶狠地露出她并不锋利的牙齿。
我当时的表情应该是很傻,木讷地转身往后看去。
山阴道上,应接不暇。
“步扬,是你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