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我并没有走远。一口气儿跑到平时陪林朝夕遛弯的地方,找了个石墩子,坐在上面开始剖析惹我生气的林朝夕,并进行自我剖析。
我不是个小家子气的人,也不爱吃别人飞醋。之所以我会对林朝夕发这么大的火,是因为她一而再再而三的在我身上找那个周叔叔的影子。
她第一次在我面前提到那个人,是在她不完全清醒的情况下。我去病房里看她,不小心蹭到了椅子,把她吵醒了。她迷迷糊糊睁开眼,冲我喊了一声周叔叔。
我瞬间就呆了,虽然林朝夕比我面嫩,但我跟她是同龄啊。周我就认下了,因为我的确姓周,但叔叔一称从何而来啊?
不过我一会儿就明白了,她这是把我认成别人了。刚一清醒过来那张小脸儿上就写满了失望,甚至带着点儿厌恶。
嘿,你个小丫头片子,我哪儿得罪你了?虽然你是倒在我车头前面的,但你自己说了我没有撞到你啊。你昏过去纯粹是因为雨淋久了人又虚弱,我又是报警又是打120的把你送到医院,能做的检查都给做了,虽然被X光片儿里你腿骨上那道裂纹吓了一跳,但事实证明那是你之前受的伤啊,不是我撞的啊。你说我好心好意跑前跑后的照顾你,来悄悄去也悄悄的,从来没提过过分要求,你不领情就算了,犯得着讨厌我吗?
我当时脸色肯定也不好,林朝夕看了我一会儿,估计是觉出来自己有点过分,跟我说了句对不起,然后抽抽搭搭哭开了。
我一看,这肯定是有委屈要倾诉啊,就坐到椅子上摆好一张听众脸,听她说她跟那位周叔叔的故事。
一听这称呼就知道周叔叔是她的长辈,按理说小丫头片子不应该跟父母的朋友有什么情感上的牵扯。但这位周叔叔有点儿不一样,年轻,只比林朝夕大八岁,事业有成,在北京有产有业。人呢,长得好,还分外体贴,没事儿就带着当时只有十七八岁的林朝夕东逛西逛,每年寒暑假回老家探亲,总要见上小姑娘一面。林朝夕说,她跟周叔叔一起观光过的城市,比跟她父母都多。
少女开情窦,对方又是这么优秀的一个人,眼前就是个大蜜罐子,不陷进去才怪。
当然林家的家长朋友们知道了这事儿就不干了,周林两家那是世交,这差着辈儿的关系,闹呢?
林朝夕也是个倔丫头,不听父母那一套,一门心思追着她周叔叔跑。这个周叔叔绝对的一混蛋,没打算跟小丫头长久,还总招惹她。把林朝夕的世界捅出这么大个篓子,拍拍屁股跑到香港成家立业去了。
林朝夕的腿是怎么伤的,我不知道。但是她那天拖着没好利索的腿,冒着雨跑去机场,就是想去送回来看她的周叔叔。路上太堵,她半路从出租车上下来,想自己走到机场。走着走着没力气了,才在拐弯儿的地方晕倒了。
家里早就不管她了,她一个人住在医院,所以我才总跑去照顾她。
算了,我不跟小丫头置气,那个屁的周叔叔,我就当没听见。
我心理建设是这么做的,但林朝夕总能想着办法把我的城防打破。
我后来开始慢慢的喜欢上她,即便在她出院以后仍然在跟她来往。她并不排斥我,却总有意无意在我面前提周叔叔。
有一次,林朝夕可怜兮兮的跟我说,其实我一点也不像那个周叔叔,我是个好人。
一般接到了好人卡,就应该知难而退了。但我没有,我是在找好照顾她的保姆以后才退的。
我仔细琢磨了一下为什么我会喜欢林朝夕。单纯迷恋她的色相?我当然不会如此浅薄,也不是没遇上过漂亮的。见义勇为成瘾?那我应该开着车到处逛啊,说不定还能多捡几个碰瓷的。从小就喜欢她?不能,我们第一次见面才多大。一些不可言说的原因?我又不是林朝夕,怎么会对过去式恋恋不忘。
我到底有多喜欢她?能接受她还惦记着周叔叔吗?她对那个人的感情什么时候才能淡化,还会淡化吗?
我想好好想想,得把我们两个的状况全理清楚了,再来制定下一步作战方案。
我远离林朝夕安居乐业了挺长一段时间,直到有一天接到医院打来的电话。当初陪护林朝夕的时候,我腆着脸跟照顾她的护士小姐们混了个小熟,有几个还互相留了电话。也没指望得到多少特殊关照,就是想让人家对她能热情点儿,用温暖的笑容感化感化她。没想到还真派上了大用场,她因为胃病又被送进了同一家医院,有个特别热心的小护士就给我打了电话。
我接到电话的时候,正陪着客户在建材市场挑瓷砖,听到林朝夕又晕倒了,冲客户鞠了个躬就跑了。
看到林朝夕瘦的只剩巴掌大的小脸儿,我那个内疚啊,虽然不知道她变成这样跟我的忽然撤退到底有没有关系。但我觉得我特别没担当。
我从前在处理感情问题时,总是主动进被动退的,怎么遇上林朝夕,就老想着往后撤呢?
这回不能再撤了,人还在医院里住着呢。可怜见儿的孩子,我再不发挥一下人道主义精神,姑娘保不齐就对“人间是否有真爱”产生负面认知了。
我揉揉坐麻了的腿,迈着不太稳的步子往回走。
“我饭盒儿忘拿了。”
“嗯。”
瞧,这孩子被我的不离不弃感动了吧。不过脸上还有点儿挂不住,眼神躲躲闪闪的不敢看我。
“唉我说林朝夕,你怎么跟从前不一样了呢?”
我记忆最深处那个明朗活泼有朝气的小姑娘,怎么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愁云惨淡的人?
“你也跟从前不一样了,周思贤,你从前总是让着我的。”
我现在也一直让着你啊。
虽然我跟大人林朝夕只认识了三个多月,但我跟小姑娘林朝夕是有一点儿从前可回忆的。大概是初二那年暑假,我跑到北京参加了一个书画协会组织的夏令营,就是那个时候,我遇上了林朝夕。我们俩都是国画组的,组里就我俩年龄最小,而且又都是外地的,所以俩小孩儿总一起行动。林朝夕那时候跟现在可不一样,扎俩小辫儿一笑俩酒窝,调皮可爱的很。就连她安安静静伏案画画的时候,都能从她身上感受到那种蓬勃的生命力。她的专注和自信,让我尤其印象深刻。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的相貌有了一些变化,整个人的气息也变了,我一开始真的没有认出她。直到我看见她抱着画板画画,我才确定她和我记忆里那个林朝夕是同一个人。也只有在她画画的时候,我才能重新感受到她灵动的生命力,我大概就是为她这一点动心的吧。
“你看,我们两个都放弃了国画改走其他出路,但好歹还都握着画笔。这就是命运啊,林朝夕,命运在这儿等着我们呢。”
林朝夕大学上的是动画设计,毕业之后做了几年漫画杂志编辑。我呢,改学了室内设计,笔上功夫在画装修图纸时还能用得上。
“那命运有没有告诉你,我其实已经吃腻了包子,我想吃肉了。”
“有,命运说了,等你好了,让我带你去吃大肘子。”
“你就贫吧周思贤。”
林朝夕点着我的大名,然后笑了。她漾着明媚笑容的脸,终于再一次与那个有甜酒窝的娃娃脸重合。林朝夕笑着笑着,握住了我冲她伸出去的手。
啊,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姑娘呢,这小手怎么这么软呢?
当我意识到我心里起了“好想吻她一下”这种歪心思,我暗暗在心里抽了自己一个耳光,唾弃了一声禽兽,然后顺手轻轻拉起林朝夕,问她:“现在我们可以去遛弯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