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许时候,孙茂就打来电话。
虽然君雅知道,闲来无事的孙茂又得来长一套短一套的慰问,烦是烦,但人免不了人情冷暖,索性就接通了。
电话一接通,孙茂粗嗓门几乎痛心疾首地喊道:“君雅你没事吧,发烧多少度,吃药没,有按时吃药吗,记得要好好睡一觉,喝些热水……”
君雅大囧,听得云里雾里的,在电话那头眼睛眨呀眨,像一个瓷娃娃一样,最后实在忍不住忽来一句,说:“听见你这么怨妇唠叨,刚才还好好的,现在整个人都不好了。”
孙茂不解其中缘由,依旧苦口婆心,劝导:“你这孩子,怎么不让人省心呢,生病吃药,天经地义的嘛。”
“孙茂你说,你是不想活,还是想找死,你说。”君雅说。
“好死不如赖活着……”
电话里出传来脸皮闷厚的家伙,愣愣的傻笑,不过那个确实是一个不错的死法……
到最后君雅想了好久,突然间就忘记想要说些什么了,那种陡然间的感觉,孙茂的声音就像一种很陌生很陌生,似乎好两小无猜的情愫淡了、断了……
转头回眸,看见尚浒一个人站在落地镜前,端详扭捏,左眸右瞧,像一个即将出嫁的新娘一样。
可以说,那一眼,那男孩,镜子前,漂亮极了。
君雅也似乎有找到久违的温馨。
“我很好,你先挂吧。”君雅说。
临走前,或者临别前,孙茂说了一句:“君雅,单君雅,你可是我未来的媳妇,可别被三言两语骗走了哦。”
媳妇?
想想,那会还是两人彼此懵懂不知,玩过家家说了孩子话,可是那时候明明自己做的是相公,孙茂做的是小娘子,什么时候就成了他媳妇?
莫名其妙……
君雅木讷了很久,不想理会,最后还是说了句:拜拜,再见。
**************************
尚浒不喜欢的东西很多很多,比如其他颜色的饮料,其他颜色的衣服,也许也只有黑与白能入其法眼。
比如无色无味的开水,阴邃深沉的咖啡等等,一切意义上显得纯粹的东西。
然而作为女孩子的君雅喜欢的东西就好多好多,粉色的可爱,绿色的清新,蓝色的文静,紫色的秀雅,总之一切能让自己显得可爱、漂亮、淑女的东西,她都喜欢。
所以,尚浒总喜欢批判君雅品味庸俗,而君雅也喜欢嘲笑他,目光短浅。
但是,就这么一对欢喜冤家却能和和气气、肩并肩走在大街上,穿梭在人群中,一个跟在一个身后,一个相伴在一个左右,人流再急再多,怎么也冲不开。
购物街的衣橱中,君雅选了一件衣服,印有‘L.A.lakeres’标志的24号球服。
24号,多么张扬的数字,张扬着超越属于23号男人的所有荣耀。
黄色,多么高贵的颜色,那曾经只有皇帝才能拥有的颜色,如今唾手可得。
君雅攥在手里,回身,那个男人傻傻杵在一旁,头仰星空,目中无人的高傲。
君雅不在意,她早已习惯尚浒的抵触,这些都不是他所喜欢的东西,倔强的他,无视那是必然的。
拿着衣服随手在骄傲不逊的男人身上稍稍比划一下,无奈叹了口气,整整大了几号,毕竟穿着‘L.A.lakeres’24号的男人,有着1.98m的身高。
而尚浒这野孩子,看起来瘦不垃圾的,顶多一米七几,而且一身修身的黑色西装,配上去一看,不伦不类的,丑死了丑死了!
“不要,丑死了丑死了。”尚浒一脸鄙视,甚至看都不看一眼球服。
那句话,君雅一整天来都听了千百遍了,耳朵早已免疫杜绝了,几乎除了黑色和白色,所有颜色评价都是丑死了丑死了,令人无奈吐血。
“又不是买给你,你紧张什么?”
说完,拿起,华丽转身,付款,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