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ve a life that isn't dictated by the past.
——题记
我是陈兰兰,但有时候我觉得我不知道陈兰兰是谁。
我的记忆可以追溯到幼时被父母各自再婚后遗弃给外婆抚养的那段时间,但说实在的,无论是那对再婚后不到三年都出意外翘了辫子的短命前夫妇还是其后抚养了我三年之久的外婆,我都记不太清楚了,也许是因为幼时的生活如此落魄困顿,以致于我理所当然地选择了遗忘。
十岁生日过了两天,我被拐卖了。被人从市井气息浓厚的居民聚集地用一枚颜色鲜亮的糖果骗走,被卖到了一座海岛上。在岛上我呆了十多年,在地狱我下了十八层。
地狱苦楚,所以我只想记得我离开海岛后的日子。凌七年就是天堂。
……
但到达天堂没有天梯,只有铺满了碎玻璃渣的小径——
十年前,他们给了我和另外八个年轻“岛民”一个离开海岛的机会,在两年时间里通过一系列残酷的训练,去完成一个长期的任务。
我记得那八人是和我差不多时候上岛的,年纪相仿,连神态举止都和我一样的畏缩驯服。
第一步,要拥有普通正常的社会人思维,以免离开海岛之后无法适应外面的世界而导致任务失败。揉碎用十多年时间建立的“岛民”思维,去假装自己很正常,这果然令人精神崩溃。整整十天的熏陶,他们带走了一人。
第二步,具备将一个身材中等的女性背负在身上远游十多公里的体魄。海水吞没了五人。
第三步,将关于目标人物的生平资料塞进剩余的三人脑子里,模拟与目标相处的各种模式,并诱导目标完成各种动作。那名经常往返于海岛和陆地之间的陆医生评估后,剔除了两人。
剩下的那个幸运儿是我。
最后,就是要忘记自己被海岛同化的身份。于是,陆医生给我喝下了一种会让人头痛的药水,为我建立了一个新的人格……
我躲在自己的躯壳里,看着一个头脑笨拙单纯身体却无比敏捷的“陈兰兰”慢慢接近了目标——凌七年。
我当时只想到这个姑娘的身份怕是金贵得很,虽然她自己并不晓得这一点。她恐怕被人保护得太好,心底柔软得一塌糊涂,即便被吓破了胆子,一路上还是从没怀疑过我。不过,就我那时那副神情木然的蠢样,恐怕也无从怀疑。
然而,顺利逃脱到陆地后,那个蠢笨的“我”顺着她在陌生的城市迂回穿梭,做出一个逃脱魔掌的人理应做出的各种反应,按指示一步步取得凌七年的信任时,计划之外的变化出现了。T城的凌氏居然劫持了我们。
我们被带到一栋矗立于山间的别墅里,这栋建筑散发着一种无望的陈旧气息。门口灰白色的石墩上龟裂的缝隙、台阶上点点青苔,外墙上还有些斑斑污迹,看来这里许久无人居住,这些凌七年都没注意到,因为她正处于昏迷中,是那个叫凌霄的男人打横抱着进去别墅里面的。而我是被双手双脚都绑住被个壮汉扔进去的。里面果然是一股子闷浊味道,想来没人提前为这里通风。
凌霄这个人,眼角细长,看上去有点凶相,他看凌七年的眼神很微妙,眼睛里闪现着一种很古怪的情绪,我想他对凌七年没什么恶意,但对我却不好说了。凌霄把凌七年在一间二层的房间安置好,才下楼示意我身后的壮汉为我松绑。这种情形下,可由不得再让那个白痴版“我”做主了,我不得不把那个白痴的思维挤下去,重新掌控自己的身体,捏了捏手腕,被绑久了,血液都不流通了,四肢都麻麻的。
我四下偷瞄了几眼所处的别墅大厅,到处都是精工细作的装潢,没机会了解室内装修方面的知识,我无从判断这是哪种风格的装修。不过我还是能看出这栋别墅建造装潢时匠人们倾注了不少心力,虽然时光荏苒,凌霄所坐的红木沙发因为保养不当,昔日的风情荣华一去难回,但其上婉约精致的缠枝花卉已然清晰可辨,隐隐透着往昔的光辉。
说起来,我能看懂红木,还是拜在岛上碰到的那几个爱唠嗑的客人所赐,唉,不说也罢。
凌七年对于陌生的环境显然很不适应,每一个夜晚,整栋别墅都会回荡她赤足踩在二层破旧的木地板上的足音,咯吱咯吱得响个不停。我知道她失眠了。刚到海岛上那段日子我也有这症状,后来就好吃好喝好睡了。
然而,我显然高估了凌七年神经的强韧程度,她开始不分日夜地释放出喧杂的声音,于无人处和幻觉的争执、粗暴地逃离凌霄紧紧箍住她的胳膊、痴痴的笑声和呓语、歇斯底里的吼叫……
这让凌霄的脸色越来越黑,终于有一天傍晚他让看守我的壮汉下山离开。整栋别墅只剩下我、凌七年和凌霄三个人。我认为这无疑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于是尝试逃跑,却失望地发现没有交通工具,想从山腰子别墅徒步下山完全是痴人说梦。不说山路崎岖,从别墅到山路上一路还都是幽密扎人的灌木丛,白天尚且难以辨认方向,夜晚更是两眼一抹黑。我不得不打消了逃离的念头,一瘸一拐地爬回了别墅里。果然,看到凌霄一幅早知如此的表情冷冷等待在大厅里,毫不担心我会独自逃跑。
之后,凌霄不顾我被枝蔓绊伤的手脚,支使我在别墅里点燃了很多很多的蜡烛,这些似乎不是普通的照明用的蜡烛,它们簇簇燃烧的火焰散发着某种奇怪的香气,随着山风,炽热的火焰东倒西歪地骚动着。
而他从二楼牵着凌七年的手缓缓沿着木质的楼梯拾级而下。凌霄让凌七年在蜡烛中央的空地坐下,取来早已准备好的茶水,用袖中掏出一枚胶囊,拧开撒入杯中,端给凌七年。
我看到凌七年的眼神渐渐迷离,她乖乖喝完了杯子里的液体,冉冉的烛火烟气似乎迷蒙住了她的眼睛,凌霄轻轻搂着她的肩膀,慢慢地说了些什么,说了很久……直到烛火燃尽,满地烛泪,凌七年才依靠在凌霄肩头沉睡过去。
第二天,凌七年就变得温柔多了,轻声慢语,就像我从海岛上看到的资料上所说的那样,像个旧时的大家闺秀,恬静温婉。除了偶尔还会发愣外,其余时候都像是个完美的洋娃娃。
凌霄也不再干涉我在别墅里的自由。他的满腹心思都放在凌七年身上。
凌七年似乎很喜欢那晚点燃的蜡烛。于是我从别墅的犄角旮旯里都搜罗出了几枚蜡烛送到她的房间。我很喜欢她那时给我的笑容,我希望她能一直这么笑。
毕竟我可没忘记自己的任务。
可不,那天离开的壮汉开着一辆底盘奇高的越野车带着一名身上带着一股海腥气的男人上了山回到了别墅。我对那股腥气特别熟悉,那是那座海岛上特有的味道,一种海水里混着土腥气的怪味。他是来接应我的。
果然凌霄和海岛是有瓜葛的。
看着凌霄关起门来和这个海岛上来的男人密谈了很久。不出所料,凌霄让男人带走了我。我被接应的人带走时,凌七年很不巧出现在了楼梯的转角,她显然很担心,对凌霄大呼小叫了一番,但很快又被安抚了下来。
……
壮汉开车送我和那个男人下山,一路上颠簸不已,海岛男表示了对我这几日工作表现的强烈不满,坐在后座,嘴里骂骂咧咧。
经过几日和凌霄这种斯文人的相处,我想男人这种行为就是所谓的粗鄙。换上海岛男自己开的车,到了一家名为圣兰朵的医院,那个经常在海岛上见到的陆医生已经候在门口了。
这回,他们让我住在一间精神科特制的病房里,陆医生想方设法地让我身体里那个白痴版“陈兰兰”好好地活跃了一番,似乎还下达了不少命令,看着玻璃窗对面的医生来了又去,去了又来,想来日子是过了挺久的,最后他们终于决定又再度放我回了别墅。
可惜,这次我没能旁观到白痴版陈兰兰以何种雄姿做出了哪样壮举,我在白痴版“我”行动时,陷入了沉睡。
等我再度掌控自己的身体时,身下是毛糙尖利的杂草,扎得我皮肤生疼,背后是熊熊火光,烧得我热得冒汗。看来,这次他们要我做了回纵火犯。那白痴任务完成得还不错,至少小命没给搭上。
接着,我就看到凌七年带着一个长相古板的男人奔向我,我撑起双手,努力坐了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草叶和汁水,看着她关切的眼神,我突然觉得心里暖融融的,比身后即将把别墅烧成残亘断壁的大火温度还要高。
但是,凌七年身边那个男人似乎不怎么喜欢我,他只是冷冷地看着,让我不舒服。火就是我放的又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