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浩是个很聪明的孩子,他脑子转的快,象棋下的很好。在我的概念里,聪明人应该去读理科的。高二分科的时候他们都满心欢喜啊奔向了文科班,而我则留在了理科班。那个时候我跟钱浩还不是朋友,跟尤奇的关系也很一般。
本以为我们的生活再也不会有交集。可是这世上有一中叫乒乓球的东西将我们又拢到了一起。
那是零四年的秋天,《老鼠爱大米》正在流行的时候。钱浩,尤奇,三,B,还有TBT,ZL,JZ等等一大票人,刚开始大家都不会打,还停留在“敲鸡蛋”的阶段。每天下午我们都会到球台那里去“敲”几下,其实那是一帮很搞笑的人,大多时候我们都是在说笑。笑到天黑了就收了球拍冲向食堂。
就这样两个月以后,大多数人都成了有水平的人了。而这个世界的人就是这样,当你变的很牛的时候对许多事情就有主动权了。
钱浩是我们当中水平最高的一个,他抽的的球百发百中,他喜欢在抽球的时候跺一下脚,感觉酷酷的。学校的乒乓球台并不多,而打球的人却很多。所以许多时候我们台子不够用的时候就会派钱浩到别的球桌去打,大多时候他一去就会做了庄主,然后我们的人就会转移一部分到那个球桌去。自然而然那个球桌就成我们的了。是不是有点小过份啊,而我们却乐此不疲。
那个时候,打球的女生并不多,水平就不用说了,我花了好长时间去练。有一次跟尤奇练了整整一天,早饭中饭都省了,也可谓达到了某个境界了。但是那个水平依然不怎么样,倒是尤奇的水平突飞猛进,一下超过了我。看来任何东西都得看天份的。而我依旧需要在跟高手过招的之前说一句“悠点儿”,如果对方是个男生的话,就绝对会让着我,如果他技术不到家的话就绝对会输给我。看来不管干什么事情都需要有资本的。
许久以后,我给自己起了个网名叫“悠点儿”。我想这绝对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网名了,不像以前那个叫“深谷幽兰”,在查找里一输,一下子就跳出几十个来。
有一个成语叫挥汗如雨,大家因为在挥汗如雨中渐渐熟悉。
我和三在理科班,会经常经过他们的教室,经过他们身边的时候会给他们一拳。通常钱浩是没绅士风度的,会毫不留情的还回来。…
那段日子是我整个高中最开心的时光,却只有不到三个月,真的是很短。谁也不知道后来为什么再也无法重复那些日子,或许是因为他们老班不许他们打球了,又或许是因为大家对乒乓都没什么热情了,再或许大家都有别的事要忙了。总之我们渐渐的不在出现在熟悉的球台上了。
再后来尤奇突然转来了理科班,谁都没有告诉,她从理科班莫名蒸发了,是我和大红在一个中午偷偷将她的课桌搬到了理科班。而从此她在听不明白的理科班整天的趴在桌上睡觉。我总会有意无意的朝后看。总觉得她不懂得照顾自己,而实际上她很早的时候就独立了。
我看她老犯困就泡好了茶送给她,不过好像不管用。再后来她和物理老师闹别扭,搞到了老班那里。
最后的最后,我犯了个错误,有一天我头脑发热的告诉尤奇说我不念了,我们去流浪吧。没想到她想都没想就说好。她决定好了一切,我却打了退堂鼓。她没有说话,拉着我进了教室,拿着粉笔转身在黑板上重重的写下了小四的《找天堂》:
我在天堂向你俯身凝望
就像你凝望我一样略带忧伤
我在九泉向你抬头仰望
就像你站在旷野之上
仰望曾经圣洁的理想
你要相信
总有一天
我会回来
带着满身木棉与紫荆的清香
带回我们闪闪发亮的时光
然后告诉你
我已找到天堂
我站在她后面,看着她那么认真的写下了它,还是莫名的哭了。而她写完就出去了。
我们蹲在走廊里沉默了好久。她说她要去找另外一片天空。然后说:上课了去吧!
我们开始珍惜起了那最后相聚的时光。在最后的日子里开始频繁的喝非常可乐,我们在炎热的午后跑到操场的对面,睡在大树下,用空了的可乐瓶作枕头,听着蝉鸣,一起沉默。
很久以后,尤奇告诉我,非常可乐的英文名是“Future”。 Future,未来。
尤奇说她要走了,要我送个东西给她作纪念,我们去了礼品店,我说随你挑,她挑了个最贵的十字架,却不是最好看的。
零五年的八月,我们终于上高三了。而尤奇就真的没回那个学校。不过她也没去流浪,只是回到了爸爸身边,上了一个更好的学校,留了级,读理科。
但我们也很难见面了。于是开始频频的收到她的信,几乎每隔一天就能收到一封,每次收到之后我都要去一趟钱浩的班级,给他们送信。整个高三的上学期就是在那些收信发信看信写信寄信的日子里渡过的,安安静静的半年,从未有过的。
半年里,大家都在忙学习吧,毕竟都已经高三了。除了给钱浩送信,基本上不常见他。这种日子一直持续到三离开。我的安静世界一下子打破了。
后来的半年,钱浩经常会陪我一起吃饭。我还是对他笑,还是会经过他身边的时候给他一拳或踢他一脚。只是没了三,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尤奇也开始在那个时候开始不再给我写信了,她说我要高考了,要好好学习了。
终于在那个三月,尤奇回来了,回来看我。那是个雨天,到学校的时候天都黑了。钱浩还从家里穿着雨衣骑着自行车赶到了学校。毕竟大家快一年没见了。她没变,还是老样子,其实大家都没变,只不过是离开了。
我是最后一个离开那片天空的人。
......
这些往事,或许他们都不再愿意提起,不愿意提起不表示已经忘记了,毕竟也只年轻了那么一回。曾经尤奇说想看看我笔下的我们,现在终于写了,却不敢给她看了… 谁说过:写下是为了忘记。写下是为了怕将来忘记了自己忘记了,因为我总会老,不可能永远记住某些事。我想,现在我应该不会忘了。
2007年7月17日
这些故事,隔断时间陈晓就会翻出来看看,好像要一直提醒自己记住。其实故事里,她和三的关系最亲近,只是三离开的早,并且在离开后的两年就迅速结婚生孩子了,从此联系就少了很多。而钱浩也去了另外一个城市,除了偶尔的电话问候,基本很难见面。
故事里没有大红,因为那个时候的她还是个乖乖女,只知道埋头写作业。大红一直在我后面坐了两年,英文很好,我总是要请教她。可是两年的时间,足以让我们日久生情了。
即使大家不怎么联系了,其实,心里都惦记着,都希望对方过得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