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 旧大同的娼妓
姚学奎
清末民国初大同娼妓的兴起
清宣统三年至民国二年(1911至1913),清王朝从即将崩溃到崩溃,全国政局混乱,大同亦不例外。这时,在市内四牌楼西,路北俗称“圪洞”的一地段(即今兰池街),住着许多因灾荒兵祸逃难来的四乡乡各县的难民,因生活所迫,有人卖儿卖女,后竟出现了卖淫者。
开始的嫖客不外乎一些无赖地痞,继而一些贩夫走卒、穷苦光棍,后来又有一些不肖青年子弟亦来鬼混,经过一年多的光景,“圪洞”已发展成为土娼的集中发源地。
民国三年(1914),山西督军派张汉杰为晋北镇守使。张汉杰就任后,拆毁北门的城楼和城墙上的望楼以及城内东街的太平楼、北街的奎星楼,在帅府街建私人府宅。向东扩展后,将整个“圪洞”划入范围,利用凸凹地形建楼台,筑水池,试种兰花,并定园名为“兰池”(兰池街名由此开始)。在此处破屋中的土娼则被驱逐出去,分散转向全城各个偏僻街巷,继续重操旧业,有增无减。
当时大同不仅为北方的皮毛集散中心,而且盛产黄芪、黄花、麻黄,故而外埠客商(京、津、沪、广)来同经商者不少,这些客商除一部分常住在有联营关系的商号中,其余则住在兰池东侧唯一的一处高级旅店“靖安旅馆”内。这些人常去暗娼处寻欢作乐,更助长了暗娼的兴起,有的竟半公开地在家接客(叫暗门子),是时最出名的有小凤凰、小手手、樊媳妇儿、面人儿、仔儿婊、看花楼、冠五家的和五十六两半(隔窗玻璃吻一下就需一个五十六两半的银元宝,以此得名)等等――
妓院的正式兴起
民国十年(1921),京绥铁路(今京包线)通车,给大同带来了繁荣,全国各地客商来同者更多了,同时,一些老板、老鸨见有利可图,就纷纷租地盘,领营业执照,一批批开起了妓院。当时,分布在金泊仓巷有三处,东门大巷有二处,火车站西马路有二处,西北隅大场面有二处,新营街和三道营房有数处。妓院分三等:头等称小班,二等叫茶室或书寓,三等叫堂或下处。当时,头等共有四家,即北京的大领家杨老九开的“凤林阁”小班,姑娘均为清一色的北京籍少女,京味十足,色艺俱佳,娼首姑娘杨金喜白天到北戏园登台唱戏,艺名小金喜,晚上应堂会,夜间还要接客。苏州领家开的“双全小班”均为苏杭少女,说话满口“苏白”,轻歌越调。另有张家口人开的“清吟小班”及浑源人赵素云开的“德顺小班”。
二等共约十余家,有“桂开茶室”、“久顺茶室”及天香、莲香、风东等书寓或茶室。
头等、二等每院约有姑娘八至十人,全部约一百多人。由于头等、二等妓院的开张,那些暗娼被挤得门庭冷落,逐渐衰败关门。
头、二等的姑娘均为二八、二九妙龄少女,色艺俱全,一个个都装作为千金小姐,以抬高身价,日间等在茶局、酒局招客,嫖客不但大都是商号掌柜、财主或豪门阔少,而且须慷慨出赏者才能得以留宿“住局”。至于局价,本来是10元,但老板又敲竹杠,明说“随爷赏赐”,实际上,非得几十元银元不止(当时一元白洋能买50斤莜面)。仅短短二年,城内就出现了许多起因嫖娼而倾家荡产、妻离子散、负债自杀、商店倒闭的惨事。如富户史三,富商梅三,把全部家产花光,一个上吊身亡,一个患梅毒倒毙于街头。另有一个外地采购员,因迷上妓院,花光了随身携带的款项,自杀手靖安旅馆内。还有这样一件悲惨之事,即有个从内蒙来大同卖粮的年近60岁的土老财,穿一身旧衣裳,身披破皮袄,头戴烂毡帽,到一家头等小班,嚷着要逛窑子,把门伙计以为叫花子,上前阻挡。后经老鸨戏弄说:“想逛吗?非100元莫想进门!”这个土老财一下于从“围兜子”里拿出100多元,一并交给老板。随即,老鸨象接财神似的给他挑了个姑娘住下。第二天,又敲他竹杠,说他脏了被褥,坏了衣服,土老财说:“全都赔”!立即叫来绸缎店的人和裁缝,把全院姑娘们的衣服和各屋被褥全换成了新的。土老财又住了十来天,把存放在皇城街顺成粮栈的五辆旱板板车装的胡麻、莜麦连五条牛一齐花光,妓院看他再无油水可榨,即逐出门外。他想回内蒙古,已无分文盘缠,吊死在北门外孤魂庙旁的一棵树上。还有些名门望族的不肖子弟为了逛妓院,把祖产房地契偷出抵押给了妓院的也不少。
那些开妓院的老板、领家个个都发了造孽财。如凤林阁的大领家杨老九,每月用煤油筒装满银元往北京送,他在京东的三河县老家购置良田数百亩,盖住院二处,铺面一所。
本地一些不三不四、乌七八糟的人见开妓院能发财,也眼红起来,他们也学着包姑娘、开窑子。本城的杨文兴(外号四瓦片)、杨生春(外号二瓦片)、贺恭婆子、大鲜子、大云子,应县的史红梅、孟玉环,浑源的帅翠仙,左云的邢大女,崞县的张海孩等人纷纷出场,一涌而上。这时大同全城淫风四起,社会一片混乱,民众怨声载道。地方绅商人士一致惊呼:“如此下去,不堪设想。”他们联名向县长交涉,要求取缔妓院,但因县长已明收“花捐”(当时卖娼要交税,俗称花捐)、暗收贿赂,现大洋装满腰包,帮哼哼哈哈数月不作答复。最后,还是由大同商会筹款把三道营房一带的民房购置下来,把那些妓女从各处撵到三道营房而作罢。这样取缔妓院,实质性问题不但没有解决,反而妓女更集中了。气得一些老人们说:“西北为上,脏气盖顶,从此咱们大同的风水坏了。”
从民国十三年(1924)起,三道营房的三条街巷到大场面的少数院落,妓院林立。后因全国军阀混战加剧,铁路经常中断,大同也空气紧张,一些外地客商纷纷离去。大同当时人口不足七万,毕竟是个小地方,原来的头等、二等妓院的老鸨们三年内都发够了造孽财,再开张也没多大油水可捞了,遂纷纷关门离去。残存的二、三家所谓二等妓院也自动降低身价,可以随意住局,与三等相差无几,这样一来,林立的妓院绝大多数是三等了。
三等妓院称“堂”或“下处”,但通常叫窑子。当时,人们骂它是烂三等,有“东顺堂”、“永乐堂”、“如意下处”、“南天门下处”和“炸弹院”、“水坑沿”以及西马路的两家等,共约20余家,妓女一百七八十名――
妓女的来源及她们悲惨的命运
开妓院的老板又叫掌班,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白天专靠坐地收租分成;一种是既开妓院又带包几个姑娘,又是老板又是领家,其老婆或姘头则为老鸨子,用一个帐房先生,雇几个“捞毛”伙计即成。每院有单间房十来间或七八间。原头等、二等班子室内亦颇有些陈设装饰,今之三等则室内一无所有,甚至还有的将一间房用木板隔成二间,内中只有放一铺席的小土炕,两厢声息互闻。
妓女来源有四:
一、父母吸大烟成病或赌博成性而卖女为娼,把十几岁的女孩一次性地终身卖给包窑子的领家,并立有卖身契约如下:
立卖女约人xxx,愿将亲女xxx,年十x岁,卖于xxx名下为义女,言定身价大洋xxx元。当即人钱两交不欠,从此断绝关系,其女今后一切任从义父母安排支使,均与卖主无干。如天灾人祸,因病死亡或逃跑失踪,或自寻短见,均与义父母无干,空口无凭,立纸为证。
卖主xxx证人xxx
买主xxx介绍人xxx
这一张血淋淋的卖身契约,等于一张死刑判决书。阴险的领家用狡猾的圈套,先以认女为名,这在当时的所谓法律上也能站住脚,后再逼女为娼,京戏《苏三起解》中的唱词“一可恨爹娘心太狠,他不应该将亲女谋财卖入娼门”,正是这些妓女们命运的写照。
二、每逢水、旱荒年,一些人贩子到山东、河南、内蒙一带拐买骗娶一些少女少妇,再以父卖女,夫卖妻名义将她们卖给妓院,其卖身契约同上。
三、卖包银,又叫“打印子”。当时鸦片已漫延全城,有所谓“十家五盏灯”之说,有些烟鬼,将自己的妻子或女儿合同性地定期包给妓院。其契约如下:
立约xxx,因生活所迫,愿将妻xxx(或女xxx)包于xxx名下为娼,定期为三年,经期损失六个月,总共为三年六个月,言定大洋xxx元,当即付清不欠,到xx年x月x日期满走人。在此期间,一切听从包家指使,不得违抗。至于天灾人祸,疾病死亡或自寻短见逃跑失踪与包方无干,空口无凭,立纸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