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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的民族构成和分布(3 / 3)

南亚印度少数民族之一。有250万人(1980),主要分布在中央邦、拉贾斯坦邦、古吉拉特邦和马哈拉施特拉邦。属尼格罗-澳大利亚人种,有的与维达人相近,有的具有尼格利陀人的特征。使用比尔语,受古吉拉特语影响最深,一般视作古吉拉特语的方言,同时也受拉贾斯坦语、坎德西语和马拉地语的影响。多信印度教,同时保留万物有灵信仰;部分信伊斯兰教。有些教徒不吃任何白色东西。20世纪初曾出现巴迦提教,崇拜室利・罗摩,宣扬苦行和正义,后遭英国殖民当局镇压。他们有自己的上帝创世造泥人和洪水传说。比尔人分为许多部落,大多处在父系氏族阶段。曾统治拉贾斯坦的一些地区,后又参加拉杰普特军队与莫卧儿作战。几次举行抗英起义。1916年曾在贾塔兰普尔和班斯瓦达建立王国。现正迅速被拉贾斯坦人和古吉拉特人同化,以低种姓身份进入印度教社会的“主流”。

比尔人主要从事农业,耕作粗放,部分仍行刀耕火种。作物有水稻、玉米、豆类、蔬菜等;兼营采集和渔猎。严格实行部落内婚和氏族外婚,允许交表亲,常见夫兄弟婚和妻姊妹婚。女子无论婚否,均可单方闯入男家,宣布与其结婚,按习俗规定,即使有妇之夫也不应拒绝。盛行一夫多妻。人死后火化,立石碑纪念。

19.贡德人

(gondis)

南亚印度少数民族之一。又译“冈德人”。有272万人(1978),分布在南起戈达瓦里河,北至文迪亚山的广大地区;中央邦、奥里萨邦、安得拉邦、比哈尔邦以及相邻各邦亦有分布。属尼格罗―澳大利亚人种维达类型。使用贡德语,属达罗毗荼语系贡德语族,很多人使用周围其他民族的语言。无文字。信仰印度教及古代神灵,迷信兆头。每家厨房一角筑一土台,油灯长明,供奉祖先灵位。14世纪左右曾在科尔拉、贝杜尔、代奥克尔、钦德瓦拉、加尔哈、曼德拉以及昌德等地建立若干王国。18世纪上半叶受英国殖民统治,1857年参加反英大起义。1947年与国内其他民族一起获得国家的独立。直到印度独立前还保留许多土邦。

据1961年人口普查,贡德人分拉杰贡德、科伊特尔、马里亚、穆里亚等46个部落。每一部落包括一双半族,半族再分若干图腾氏族。社会上分贵族、佃户和雇工3个等级。大家族和小家庭并存。主要从事农业,栽培玉米、稷类、黑绿豆、水稻、油菜、棉花等作物。不久前尚行刀耕火种,兼事狩猎和采集。手工业较发达,不少人到矿场和种植园做工,生活贫困。有悠久的口头文学传统。盛行服役婚、交换婚和私奔婚;交表亲交错婚也较普遍,尤喜娶姑母之女,称“回奶婚”。崇拜同样神■的氏族之间禁忌通婚。有为自然物举行婚礼的习俗。妇女周身喇青,喇有星斗、十字等图样或男女图像。

20.蒙达人

(mundas)

有两义:1广义指南亚印度中部使用南亚语系蒙达语族诸语言的民族集团。又译“扪达人”。包括蒙达人本支、桑塔尔人、霍人、卡里亚人、科尔库人、比罗尔人、布米吉人、朱昂人、萨瓦拉人和加达巴人等。蒙达语族又称科拉里亚语族,故蒙达人有时也称科拉里亚人或科尔人。约750万人(1971)。一般认为,蒙达人是印度最古老的居民,后被达罗毗荼人和雅利安人排挤到中部深山密林之中。蒙达语言均无文字。

2狭义指蒙达人本支,约146.5万人(1978),主要分布在印度比哈尔邦和奥里萨邦。属尼格罗-澳大利亚人种维达类型。保留万物有灵信仰,崇拜太阳,迷信兆头。据印度民族学家s.c.罗易考证,蒙达人原住北方邦阿泽姆格尔地区,后经曲折迁移,定居现地。18世纪中叶开始遭受英国殖民统治,加上地主、王公的压迫,于19世纪末在酋长室利・比尔萨领导下,以宗教为旗帜进行反抗,蒙达人妇女表现尤为英勇顽强,后遭残酷镇压。绝大部分蒙达人仍处在父系氏族阶段。财产待幼子成年后,诸子均分,女儿无继承权。主要从事农业,种植水稻、玉米、豆类和蔬菜,辅以采集和射猎。手工业较发达,擅长制陶、编织和木工;部分人在冶金等工矿企业做工。

蒙达人残留抢婚习俗。人死装棺,连同生前用品一并火化,余烬由人携带周游各家亲友及其生前常去场所后安葬,树巨石碑纪念。

21.霍人

(hos)

南亚印度少数民族之一。有85万人(1978),主要分布在比哈尔邦的辛格布姆、塞赖克拉和卡尔萨温,以及奥里萨邦部分地区。属尼格罗-澳大利亚人种维达类型。使用霍语,属南亚语系蒙达语族。无文字。迷信万物有灵,盛行祖先崇拜,每当收获季节后便树巨型石碑于祖坟。相传霍人原从乔塔纳格普尔迁来,历史上曾征服布扬人,建立过王国。莫卧儿时期始终保持独立。19世纪20年代开始与英国殖民者进行斗争。目前仍处在父系氏族阶段(见父系氏族制)。长子和幼子继承财产稍厚。长子为家长,家族感和氏族感极强。霍人实行等级制度,分头人、普通人和贱民3个等级。主要从事农业,栽培水稻、玉米、稷类和豆类,兼事狩猎和采集。住房为板墙脚屋,壁涂牛粪,屋顶苫草。婚姻有自由结合、父母包办和女子单方闯入等形式。一般允许姑舅表亲,但视姨表亲为乱伦。妻死,可续娶妻妹,但不得续娶妻姐。人死后行土葬。

22.卡西人

(khasis)

南亚印度少数民族之一。有62.5万人(1978),分布在梅加拉亚邦和阿萨姆邦。属蒙古人种南亚类型,兼有尼格罗-澳大利亚人种维达类型的特征。使用卡西语,属南亚语系卡西语族。信奉多神,主要崇拜亦母亦父的造物主和祖先;部分人信奉天主教,教徒约占卡西人的40。原住印度东部肥沃平原,后受雅利安人排挤,迁至卡西-贾因提亚山区。分7大支系:博伊人(住卡西山区)、米基尔人(住贾因提亚山区)、瓦尔人(住南部)、林甘人(住西部)、哈丹姆人(住东部)、卡西人(住卡西台地)和普纳尔人(住贾因提亚山区)。此外还有名为贾伊德-德卡尔人的一支,具有欧罗巴人种特征,即混有雅利安人血统。各支系又分若干外婚氏族,以动物为名。社会处于母权制向父权制过渡阶段。土地分公地和氏族私地两种。公地包括头人用地、祭司用地和村地。氏族私地需经氏族会议允许方可转卖。抓来的奴隶,其社会地位最低。经济以农业为主,种植水稻、玉米、燕麦、马铃薯和花生,还栽培柑橘、槟榔等。生产工具简陋。长于射猎。从前炼铁业极盛,曾有“天山取火者,地上炼铁人”之称。婚姻自由,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后从妻居。除瓦尔人外,均由最小女儿管理家务,主持祭祀,继承大部财产。其余女儿婚后另居,非婚生者无继承权。过继之风普遍,主要过继女孩继承家业。人死后火化,遗骨经复杂仪式后掩埋。卡西人能歌善舞,有丰富的口头文学。

23.那加人

(nagas)

南亚印度东北部的部落集团。约36.9万人(1980),主要分布在那加邦。属蒙古人种南亚类型,个子小,肤色黄,前额宽。使用那加语,分多种方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无文字。信万物有灵,基督教也有一定影响。他们自称其祖先系从中国云南迁到缅甸,进而迁到那加山区。印度史诗记载,那加人早在摩诃婆罗多时代就已生活在那加山区。现分5大支系,即:安加米人、阿奥人、塞马人、伦马人和洛塔人。下面又分16个小支。大小支系自成一体,语言不通,互不交往。各支都有自己的居住地区和村落,由民主选举的长老会管理本村事务。通常用赌咒发誓的办法判断是非,裁决纠纷。社会发展不平衡,大都保留氏族组织,部分地区已有阶级分化。男女婚姻自由。满13岁便搬进公房居住。用对歌方式选择对象,然后搬出公房,成家立业。那加人耿直尚武,一般有身份地位的人家,房顶均立两根交叉木柱,上挂牛角。过去曾有猎头习俗。从19世纪下半叶起,对英国殖民者的统治、压迫、封锁和屠杀进行了坚决反抗。那加人主要从事农业,种植水稻及杂粮,大部分仍处于刀耕火种阶段;同时从事采集和渔猎。以大米、高粱等为主食,亦吃蟒肉、野兽肉等。一般穿三角裤,系藤条,戴贝壳、手镯,喜欢全身喇染青色。

另有少数那加人分布在缅甸西北部。

24.尼科巴人

(nicobarians)

南亚印度民族之一。自称“肖姆人”。约有2万人(1978),主要分布于尼科巴群岛。属蒙古人种南亚类型。使用尼科巴语,属南亚语系孟高棉语族。无文字。尼科巴人系马来人与缅甸得楞人的混血后裔。身材矮小强壮,成年男子平均身高1.60米,肤色较黑,颧骨高,鼻小而平,头发稍呈波状或卷曲,体毛较少,人多长寿。80信奉基督教,但仍保存多神信仰和祖先崇拜(见原始宗教)。每家都供有怪诞雕刻,用以“驱邪避灾”。尼科巴人的历史悠久,古称“裸体国”,古代希腊、阿拉伯和中国文献均有记载。其居住地于1050年被南印度的朱罗帝国占领。18世纪以来先后遭受丹麦、英国、日本的入侵和统治。尼科巴人实行村社制度,土地公有,村长世袭。以大家族为单位,居住干栏(高脚屋)。表亲和远亲常聚一处,成员可达百人。保留母权制残余(见母系氏族制),妇女地位较高,有财产继承权。男女自由择偶,婚姻关系松散。行一夫多妻,但仅限于富人。婚后从妻居,残留产翁俗。主要从事农业,刀耕火种,栽培椰子、薯类、蔬菜及烟草。善以弓箭射鸟,用梭标猎取野猪,用叉、网、坑、毒药捕鱼。常乘带有弦外支架的独木舟出海。有时仍用竹片摩擦取火。衣着极为简单,男穿兜裆布,妇女仅围用植物纤维做的短裙。

25.安达曼人

(andamanese)

南亚印度少数民族之一。居住在安达曼群岛。1850年有5000多人,因遭受英国殖民者残酷屠杀,人口锐减,至1951年只剩27人;1971年人口普查时又减至24人。属尼格罗-澳大利亚人种尼格利陀类型。身材矮小,肤色较黑,头发黑红,短而卷曲。头颅扁平,鼻小唇厚,不外翻,面部宽阔,颧骨突出。使用安达曼语,语言系属未定。无文字。迷信鬼神和巫术,惧怕树林、海洋、疾病和祖先“鬼魂”。

安达曼人原分10个部落,每个部落占有一定的区域。部落之下分为若干地方集团,由头人管辖。保留母系制(见母系氏族制)残余。集团内的事务由年长的男人和女人处理。无法律。对危害他人生命财产者,由受害者本人或联合亲友进行报复。靠采集、渔猎为生。所用工具极为原始:用弓箭和投枪打鸟兽;用网、排钩、短矛、鱼叉、弓箭及植物汁麻醉捕鱼虾;用掘棍采集块茎、野果和贝螺。能制造粗陶器、独木舟,会用竹篾、藤条、蔓草编织篮子。不懂驯养牲畜。家犬是1858年从外面引进的。实行一夫一妻制。没有表示各种亲戚关系的称谓,通常直呼名字。一般无衣着,男女都剃发,喜欢全身喇青,佩戴用骨、贝、木竹以及树叶、藤蔓制成的腰带、臂箍、手镯和项链。

全文完,如果大家觉得不对的地方,谢谢指出。

法力路整理

参考书目:

《世界民族博览》

《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卷》

《中国大百科全书世界地理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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