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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魏晋南北朝音乐(5 / 5)

《幽兰》最早是“楚调”中的著名歌曲。刘宋诗人谢惠运《雪赋》曾有“楚谣以《幽兰》俪曲”的话。其意思是说,楚地民歌可以拿《幽兰》与别的乐曲相比美。它后来被改编成瑟曲、笳曲与琴曲。许多诗人写诗都提到它。如晋代陆机《日出东南隅行》:“悲歌吐清音,雅韵播《幽兰》。”北魏鹿悉《讽真定公二首》:“援琴起何调,《幽兰》与《白雪》”。梁代柳恽《擣衣诗》:“清夜促柱奏《幽兰》”等。

《幽兰》结构短小精悍,曲调清丽委婉。全曲共四拍(四段)。第一拍是乐曲的引起部分,其余三拍是乐曲的主体,看来是属于艳与曲组成的小型曲式。全曲通过第二拍出现的泛音主题的呈示、对比、再现,成功地抒写了哀婉抑郁的情怀:

唐代琴家赵惟则曾经指出:“《东武》、《太山》,声和清侧”(明·蒋克谦《琴书大全》)。就是说,并用清声一清角与侧声一变徵(或变宫)两音是汉代琴曲《东武》、《太山》的重要特点。他还指出:“清声雅质,若高山松风;侧声婉美,若深涧兰菊。”两者有着独特的色彩或特征效果。《幽兰》一曲在旋律上也具有这一特点。此外,的半音上行,在第四拍用“撮”奏出一段用平行八度简单和声作音阶式下行的旋律也很有特点。唐人赵惟则曾经认为《幽兰》“声带吴楚”(《太音大全集》),说它的旋律有吴楚(今江苏、湖北、湖南及四川、河南部分地区)地方音乐的风格特征,看来是有一定根据的。

《古风操》早期文献失载,其乐谱最早见于明·朱权《神奇秘谱·太古神品》。从此曲的风格特征和作曲手法来看,与《碣石调·幽兰》颇有类似之处,因此,列为这个时期的创作。

此曲的内容,朱权《古风操序》认为是赞颂远古人民过着“甘食而乐居”、“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的生活。我们知道,汉末魏晋之际,政治腐败,社会动乱。残酷的现实,使不少士族文人在思想方面崇尚老庄哲学,行为上提倡佯狂放诞。至晋末宋初,以陶渊明为代表提出了桃花源的社会埋想,表示对不合理的封建社会制度的不满和抗议。在当时它虽是一个不可能实现的幻想,却启发和鼓舞人们为反抗黑暗的现实而努力。,《古风操》作为这种社会理想在音乐创作中的反映,其社会意义也在于此。

《古风操》是一首别具一格的小曲。全曲共三段。开头两段是乐曲的主体,主要由一个感叹性的叠句变化发展而成。第三段以反复出现的一个坚定有力的叠句为主:

穿插着前段出现的主题片断,构成一种回旋性的乐段,表现了作者对这种社会理想的坚定信念。最后乐曲结束在不稳定的宫音上,给人以余意未尽之感。这种曲式可能就是相和歌中曲与乱的一种形式。

这首琴曲在旋律进行上,也常用变化音和的半音进行,在第二段结尾还用“撮”奏出一段以平行五度简单和声为主的旋律:

在第三段结尾运用移调的手法也很有特色:

总之,植根在相和歌基础上的汉魏琴曲创作在艺术上已发展到一定的高度。它的成就,充分反映了我国封建社会上升时期音乐艺术所具有的朝气蓬勃、大胆、开放和敢于创新的精神。

五、百戏

百戏,又名散乐。它是杂技、歌舞及民间各种新的音乐技艺的总称。

百戏在汉代宫廷和达宫贵戚之家颇为流行。长安与洛阳两地的平乐观是表演百戏的重要场所。东汉李尤的《平乐观赋》就讲到观中表演戏车高撞、驰骋百马、乌获扛鼎、吞刀吐火、陵高履索、飞丸跳剑、鱼龙曼延等杂技的情景。此外,不少贵戚家中都蓄有专门表演百戏的倡优。如西汉末年外戚王凤及王氏五候,即以“僮奴以千百数,罗钟磐、舞郑女、作倡优,狗马驰逐”闻名于时。一般“富豪吏民”也往往“蓄歌者至数十人”(《汉书·贡禹传》)。

关于汉代达官贵戚之家演出百戏的情景,可以从汉墓出土的大量画像石中见其一斑。其中山东沂南汉晋墓百戏画像的场面尤为壮观(图47)。画像右边,在奔驰的两匹马的下面,有一辆用三头鹿拉的车。车上立有三根橦(高竿),中间的一根带有建鼓,上面有一幼童在做种种惊险的动作。下面车厢里有四人奏乐,这四人中两人吹萧(排萧)、一人奏茄、一人手执鼓槌,像是一个伴奏杂技的鼓吹乐队。这个节目就是李尤所说的“戏车高橦”,它的左边,有“鱼龙曼延”。这个节目由五个人手里拿着鞀鼓,引逗一条化装的鱼和一条龙,龙身上有一幼童,在做各种表演。鞀鼓,又叫鼗鼓,起敲击节奏的作用,即所谓“节以鞀鼓”。在“鱼龙曼延”之上,有三人在绳上做种种惊险动作,绳下竖着几把尖刀,这就是“陵高履索”。它的右边是由象人化装表演的畏兽戏和凤凰戏。在凤凰戏之上,还有三人席地而坐,其中一人吹笛(即今竖吹的萧),一人拊掌高歌,一人袖手而坐。这三人可能就是畏兽戏与凤凰戏的伴奏乐队。画面的左上角,有一人拿着几把尖刀与圆珠在一起轮番抛掷,这就是“飞丸跳剑”。其右有一人头顶一木架,架上有三个幼童做各种表演,这就是所谓“缘竿”或东汉张衡《西京赋》中提到的“都卢(今缅甸境)寻橦”。

在“缘竿”的右边,还有一个盛大的歌舞表演的场面。它由一个男子挥舞着长长的衣袖,在地上放着的七个盘鼓之间跳舞唱歌。它的舞姿与舞具和东汉张衡《舞赋》中讲的“盘鼓焕以骈罗,抗修袖以翳面,展清声而长歌”的盘鼓舞大致相同。盘鼓舞,或称七盘舞,是汉代盛行的一种歌舞形式。其表演方式,或单人或数人;演员或男或女:伴奏乐队或大或小,均无定规。这里所用的乐队应是规模较大的一种。其第一席坐着五个女乐工,面前放有四个节鼓。其中第一人袖手而坐,中间三人一边手拍鼓面,一边好像在歌唱。只有最里面一人好像一手执有鼓槌,另一手在拍击鼓面。第二席有五个男乐工,外面两人吹笙,中间二人吹萧(排萧),里面一人击铙。末一席育四个男乐工,靠外面第一人吹竽,一人袖手而坐,一人可能在击筑,一人弹瑟。三席之上,有一人敲建鼓,一人击编钟,一人敲编磬。这个乐队看来是属于汉晋盛行的一种钟鼓乐队。

百戏里还有一种由“俳倡”或“俳优”表演的节目。“俳”,东汉许慎《说文解字》释为“戏”,即带有一定故事情节的表演。“倡”,释为“乐”(音洛,快乐),即能使人发笑的滑稽性表演。《汉书·霍光传》说:“击鼓歌唱作俳优”,可见他们表演时是击鼓和唱歌的(图48)。表演的节目,据《魏书·王粲传》裴松之注引《吴质别传》说:“质(吴质)黄初五年(224)朝京师,……时上将军曹真性肥,中领军朱铄性瘦,质召优使说肥瘦”。所谓“说肥瘦”可能已是说唱或戏曲的萌芽。

六、西域及其他地区少数民族音乐的发展

汉代玉门关、阳关以西广大的塔里木盆地,有少数民族建立的乌孙、于阗、龟兹等三十六个小国和中亚的一些国家统称为“西域”。文献记载,公元前139年,汉武帝派张骞出使西域,带回乐曲《摩诃兜勒》和横笛等乐器。同时,西域各国贵族子弟也多次到国都长安学习汉文化。乌孙王育个女儿,来长安学习过弹琴。在西域各国中,于阗的音乐很发达。西汉初年,于阗的音乐曾在长安宫廷中演出过(《西京杂记》)。东晋时有个和尚叫法显,曾于公元399至402年间到过于闻,他说于阗当时信奉大乘佛教。佛教僧人在政治上有很大的权威,他们根据佛经教义的规定,利用世俗音乐编成宣传佛教经义的“法乐”,在佛前演出。贵族们也以“法乐”作为娱乐,所谓“以法乐自娱”(《法显传》)。

龟兹的音乐水平也是很高的。唐代著名僧人玄奘说龟兹音乐“特善诸国”(《大唐西域记》)。早在公元65年汉宣帝时,龟兹王绛宾曾从长安带回笙、萧(排萧)、琴、瑟等汉族传统乐器。大约公元386—432年之间,龟兹乐传入中原地区。当时后凉的吕光(氏族人)与龟兹发生过一次战争,战后吕光把龟兹的乐曲和一个完整的龟兹乐队带到中原。据《太平御览》引《乐志》记载,这个乐队共有二十个乐工,使用的乐器有竖箜篌、琵琶、五弦(五弦琵琶)、笙、笛、萧、觱篥、毛员鼓、都昙鼓、答腊鼓、腰鼓、羯鼓、鸡娄鼓、铜钹、贝等十五种。乐曲从形式上分,计有歌曲《善善摩尼》、解曲《娑伽儿》、舞曲《小天》、《疎勒盐》三种。据说吕光所得龟兹乐曲共“佛曲百余成”(《教坊记》),可能这些乐曲的内容多与佛教有关。这些音乐,当时称作“胡声”,一般都是“铿锵镗,洪心骇耳”,与传统的汉族音乐迥然不同,其歌词也都是“娄罗胡语,直置难解”,即都是用本民族语言演唱,汉族人很难理解(《通典》)。

自吕光以后,龟兹乐源源不断地从龟兹和其他地区传人中原。如北魏和北齐宫廷中都有龟兹乐,北魏时有曹婆罗门,以擅长演奏龟兹琵琶著称。公元568年,北周武帝从突厥娶了阿史那氏为皇后,随着皇后带来了龟兹、疏勒、康国、安国的音乐,还带来了擅弹琵琶的龟兹乐工苏祇婆。苏祇婆是一个世代相传的乐工,他曾从他父亲那里学来了西域所用“五旦”(五宫)“七调”,即“娑陁力”(宫)、“鸡识”(商)、“沙识”(角)、“沙侯加滥”(变徵)、“沙腊”(徵)、“般赡”(羽)、“俟利箑”(变宫)等七种调式的理论。他将这种理论带到中原,丰富了汉族传统的乐律理论。龟兹乐在流传过程中,不断吸收汉族音乐,本身也有所变化和发展。北魏时的龟兹乐已出现“其声后多变易”的情况。到隋代,已有刚从龟兹传入中原地区的“土龟兹”,北齐时传人的“齐朝龟兹”,从西国传人的“西国龟兹”等多种。龟兹乐所用乐器,如曲项琵琶曾“大盛于闾闬\”,在民间广泛流传。

龟兹乐流传到凉州地区以后,被当地流传的“中国之旧乐”所吸收,产生了一种“杂以羌胡之声”(唐刘贶《太乐令壁记》)的“西凉乐”。其乐队有钟、磬等汉族传统乐器和曲项琵琶、五弦琵琶、羯鼓等龟兹常用乐器。这种音乐具有新颖独特的风格,很受中原地区各阶层人士的欢迎。文献记载,“周隋以来,管弦杂曲数百曲”多用的是西凉乐。

此外,西域的高昌(新疆吐鲁番)、疏勒(新疆疏勒)和今苏联境内的中亚诸国如康国(中亚撒马尔罕)、安国(中亚布哈拉)的音乐也很发达,并与中原地区有所交往,而且相互之间都十分熟悉。隋时高昌乐工曾准备在隋文帝面前演奏新创作的高昌乐曲《圣明乐》,他们排练时,被中原的汉族乐工听到了,后来他们在高昌乐工演出之前,便把此曲奏出来了,高昌乐工听了十分惊奇。

在北方各少数民族中,鲜卑族的音乐发展较快。这个民族能够广泛吸收汉族及其他各族的音乐,所以它突破了原来结构较为简单的“歌曲”、“舞曲”或“解曲”的形式,而有了结构比较复杂的大型乐曲“大曲”。《太平御览》引《前燕录》记载:三国时代,鲜卑族有一个部族酋长临死前将他所有的马匹分给他的长子白容隗和庶子吐谷浑各一部分。后来这两群马经常争食,于是吐谷浑便西迂八十里。兄白容隗知道了,非常悔恨,就派人把其弟请回来,可是马群不肯回来。晋永嘉之乱以后,吐谷浑又移至陇右一带地区以游牧为生,白容隗便作了《阿干之歌》来怀念弟弟。公元349年,白容隗的后人白容建立前燕,有人将此曲改编为《辇后大曲》,它是目前已知少数民族中最早出现的一首大曲。

在南方各少数民族中,南越(今广东广州)、滇国(今云南晋宁)、西瓯(今广西贵县)的音乐均较突出。其中,南越的音乐尤为进步。考古发掘证实,至迟在西汉中期,南越已仿照西汉中央政府的各项制度,建立了称为“乐府”的音乐机构和规模宏,·大的钟鼓乐队。这个乐队既有南越“乐府”铸造的带有商文化因素的编饶(勾鑃),也有不少明显具有汉文化特征的编钟、编磬、琴、瑟等等。其中,编铙由八枚组为一套,编钟由甬钟五枚与纽钟十四枚组为一套,编磬由大小八枚与十枚组为一套。它们均可奏出动人的旋律。

与南越相比,滇国的音乐和乐队则另是一番奇异的景象。早在战国时代,滇人已经创造了具有本民族特色的青铜编钟与铜鼓等乐器。进入汉代,编钟已由六枚筒形钟与一枚羊角钟组为一套,凡遇重大庆典,可与铜鼓,葫芦笙等乐器在一起演奏。在滇人的日常生活中,铜鼓(图50)与葫芦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请看石寨山貯贝器上的杀人祭祀场面(图51):奴隶主贵族高坐在“干栏”式房屋的上层主持祭典,周围环列铜鼓十六具,象征其身分与权力。房屋对面地上放有大型铜鼓两具,其间立一铜柱,上缚一人待杀。大型铜鼓旁边,人们或坐或立。另有一处有几组木架,其中三组乐器已佚,情况不明。只有一组架上悬有铜鼓、于(图52)各一具,由一人执锤敲击。这是祭祀时使用铜鼓的一个实例。滇族青年男女在喜庆节日中,常常一面吹葫芦笙,一面歌唱跳舞,这就是最早的芦笙舞(图53)。有时也可将两具铜鼓平置于地,一具由男子两人徒手敲击,边敲边舞;另一具由女子两人相对,一人击鼓,一人歌舞。他们所唱的歌,可能就是西汉宫廷里所唱的“滇歌”。

铜鼓在西瓯也相当流行。据广西贵县罗泊湾汉墓出土的音乐遗物来看,它的乐队由竹笛(图54)、越築(越族的筑)、捦(琴,一种形制特异的琴)等管弦乐器演奏旋律,另由木腔革面的大鼓与具有固定音高的编钟、铜鼓、铜锣等打击乐器进行伴奏。其中,编钟由一枚羊角钟与两枚筒形钟(图55)组为一套,可在两个八度内奏出e调的la、do两个音。铜鼓由音高不同的大小两鼓组为一套,可奏出e调的do、mi、sol三个音。铜锣正好奏出e调的sol音。由此可见,三者可在同一调高上奏出八度、大小三度等和音或多种和弦,其伴奏色彩是相当别致的。

西南少数民族“筰都夷”(今四川汉源地区)的歌曲《白狼夷歌》和羌族的羌笛等乐器,在汉代也传入中原地区,它们都为我国统一的多民族的音乐文化的创造作出了贡献。

七、嵇康及其《声无哀乐论》

嵇康(223—262年),字叔夜,魏末著名的思想家、诗人与音乐家。

他生活的年代,正是封建社会秩序经过东汉末年黄巾农民起义的打击而一度遭到破坏之后。当时魏、蜀、吴三国鼎立,社会处于长期分裂和动荡不安的状态,人民流离失所,痛苦不堪。在思想上,以五经博士为代表的汉儒正统思想随着东汉政权的崩溃已无法维持其统治的地位,统治阶级纷纷对它重新估价,并寻求为新的门阀士族服务的思想武器“清谈玄学”来代替它。

嵇康就是玄学家的代表人物之一(图56)。他在曹氏拥有实权的时候,以曹魏宗室的关系做过中散大夫的官职。司马氏掌权以后,他以反对派的姿态与阮藉、向秀、山涛、刘伶、阮咸、王戎等人号称“竹林七贤”,避居曹魏宗室聚居的河北山阳,与司马氏相对抗。在众人之中,嵇康对司马氏的攻击尤为激烈,因而被司马氏所杀害。

嵇康的音乐思想在《声无哀乐论》中作了专门的论述。在这篇论著中,他首先提出“声无哀乐”。的基本观点,即音乐是客观存在的音响,哀乐是人们被触动以后产生的感情,两者并无因果关系。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心之与声,明为二物”。然后,又进而阐明音乐的本体是“和”。这个“和”是“大小、单複、高埤(低)、善恶(美与不美)”的总合,也即音乐的形式、表现手段和美的统一。它对欣赏者的作用,仅限于“躁静”、“专散”;即它只能使人感觉兴奋或恬静,精神集中或分散。音乐本身的变化和美与不美,与人在感情上的哀乐是毫无关系的,即所谓“声音自当以善恶为主,则无关于哀乐,哀乐自当以情感而后发,则无系于声音。”

那么,人的情感上的哀乐从何而来呢?嵇康认为这是人心受到外界客观事物的影响,具体说是受政治影响的结果,即“哀乐自以事(客观事物)会,先遘(相遇)于心,但因和声以自显发。”人心中先有了哀乐,音乐(“和”)起着诱导和媒介的作用,使它表现出来,同时,他还认为“人情不同,各师其解,则发其所怀”,人心中先已存在的感情各不相同,对于音乐的理解和感受也会因人而异,被触发起来的情绪也会不同,所以他认为音乐虽然能使人爱听,但并不能起移风易俗的教育作用。即“乐之为体,以心为主”,“至八音会谐,人之所说,亦总谓之乐,然风俗移易,本不在此也”。

在上述问题上,嵇康大胆地反对了两汉以来把音乐简单地等同于政治,甚至要它起占卜的作用,完全无视音乐的艺术性,是有其进步意义的。而且他所看到的音乐的形式美,音乐的实际内容与欣赏者的理解之间的矛盾等,都是前人所未论及的。只是他对某一方面做了片面的、夸大的理解,从方法论来讲则是诡辨的。

嵇康的思想存在着矛盾:他曾反复提到“先王立乐之意”,并把音乐分为抽象的“至乐”—“无声之乐”与具体的音乐—“音声”两种。人们在当前听到的只是“音声”。另有一种“至乐”是古代理想社会存在的音乐,其本性是“至和”或“太和”,它虽与人主观的感情没有因果关系,但因那个社会的政治是理想的(贤明的),即“和”的,所以人的感情也是“和”的,是“和必足于内,和气见于外”的。通过“使心与理相顺,气与声相应”的途径把“心”与“至乐”统一起来,所以这种“至乐”虽然也只是起诱导人心中已有的哀乐情感的作用,但与政治能很好地统一起来,没有什么矛盾。例如古代的“咸池”,“六茎”、“大章”、“韶”、“夏”等,都是“先王之至乐”。能够“动天地感鬼神”。而“音声”则是现实社会存在的音乐。现实社会的政治不是“和”的,所以人们的感情也是不“和”的,音乐与政治存在着矛盾。嵇康认为,关键的问题不是从音乐方面去解决,而在于改良政治,政治清明,就能产生“和”的音乐。

嵇康站在反对派的立场,攻击了那种不管自己政治的好环,拼命反对民间音乐的儒家正统思想。反对他们以音乐的哀乐为借口随便给音乐加上“乱世之音”、“亡国之音”的罪名。他指出,“郑声”是美妙的,而对美的喜爱又是人的天性,所以它能使人迷恋,但与“淫邪”无关。有的音乐之所以“淫邪”,那是“上失其道,国丧其纪”的结果,也就是统治阶级不良统治的后果。把责任推到了当权者的身上,在当时确是很大胆的。但是对于民间音乐,他也认为必须对它加以控制、窜改,所谓“具其八音,不渎其声,绝其大和,不穷其变,损窈窕之声,使乐而不淫”。就是说,可以让它存在,但要以和谐为标准,不必曲尽一切变化,对于过分美妙的声音要加以修改,使人感觉快乐而不放纵,所以嵇康对音乐的看法仍育其阶级标准的。

嵇康除了写《声无哀乐论》之外,还擅长演奏《广陵散》等琴曲,并写了有关琴的理论著作《琴赋》及琴曲《嵇氏四弄》等。是一位既有音乐实践经验,又有理论见解的音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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