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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我的女友是尼姑 > 白小俊(7)

白小俊(7)(1 / 1)

 我发现,曾经因为想出风头而学习的街球技术,现在竟然完全部派上了用场。石拓就像一只大猩猩般被我耍来转去,却很难有机会抢走篮球。

挥汗如雨,我却无暇去顾及,任由它流入眼睛里,虽然有些咸咸的味道,我却感到无比的酣畅淋漓。篮球,着实是一场可以激发男人斗志的运动,每一名伟大的篮球手,一定也是一名伟大的男人。

9比9,谁再进一个球,谁就将取得比赛最后的胜利。我向来把自己比作NBA篮球终结者雷吉米勒。这最后一个球,一定是属于我的。

石拓似乎也感觉到了些许吃力,看来,他选择以篮球决胜负还并不是这么轻而易举拿下的事。

他运着球,左冲右突,一心想冲击到靠近篮筐的地方。

可事情哪有这么简单容易?我努力用身体封锁着他的每一条进攻路线,甚至扬起手,挡住了他的进攻视野。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我做出了曾经多次学习模仿克里斯保罗的抄球动作,不等他做出任何反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偷过了他手中的篮球。

感觉到篮球不在了,石拓猛然一惊,转过身,呆呆地看着我。

这个时候,我早已经胸有成竹地运球游离到三分线外,瞄准,起跳,抬臂,压腕,出手,篮球在空中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没有意外,篮球空心入网。

就在篮球入筐一刹那,我的内心燃起熊熊烈火。可我并没有在脸上表现出不稳重的狂喜,因为在他面前,我必须要做出一个属于杀手的冷酷。

这正的杀手,就算行动成功,脸上的表情也不会有丝毫的波动。

我拣起地上的淡蓝色外套,拍了拍灰尘,披到左肩上,没有再说一句话。

留下一个蔑视的眼神后,我头也不回地走出了篮球场。

命运只会眷顾勇敢的人,毫无疑问,那个人就是我。

。。。。。。

我终于和萧妮走在了一起,我发现,她身上有许多吸引人的地方,不需要一次性去发掘,却可以一点一点的感受到。

今天是星期二,学校好像要组织开展什么全校教职工公益活动,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从来都与我无关,我也提不起半点兴趣。

但是,这件事情与我有关的地方在于:今天全校都不上课。

若是平常,我一点也不会高兴,因为上不上课对我来说都是一样。我是学校里出了名的游魂野鬼,想来就来,想去就去,飘忽不定,踪迹难寻。

我在乎的是,萧妮今天也可以不用上课,她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和我在一起。

隐隐约约记得,在我读高中的时候,学过这样一句诗: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幕幕。

现在回想起来,这句话说得不对,越是美好的爱情,就越应该重视珍惜在一起的时间,每一分每一秒都不应该浪费。

没有朝朝暮暮的相处,就没有久长的感情积累。或许,这些史诗般坚定的爱情只存在于作者的那个年代吧。

现代的爱情,就是一台必须要有两个人同时操作的机器,久久不在一起,机器就会生锈,腐烂,最终成为一块废铁。多少美好的爱情,在时间的流逝和空间的转移面前,输得一败涂地。

我很开心,因为萧妮答应了随我出去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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