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怪。
这女人太聪明了。每一眼神,每一个动作,仿佛都是精心设计好的。你的每一句答话都恰好是她要的,稍不留神,就会顺着她的蜘蛛网,一步步掉进她早就挖好的深坑里。
我很不喜欢这个路数的女人,能跟这种人相处的,要么是她的同类,要么就是林朝夕这种对她怀着点崇拜的傻孩子。
我虽然够不上她的段位,但还好不算傻。
刚开始见面就是各种寒暄,先是温暖关怀林朝夕,并表达久未联系的歉意。眼睛里三分想念三分怜惜三分愧疚一分挣扎,眼波流转间,又是一个恍如过尽千帆却无法回头是岸的笑,几分无奈几分孤寂几分原来已经错过你的悔意。抬手想摸林朝夕的头发,却被林朝夕侧身躲过了。也不尴尬也不吃惊,眨眨眼,便仿佛已经咽下了满口酸涩。
不去演戏,实在可惜。
出于礼貌与我互通姓名,以长辈的姿态,关心工作关心生活关心家世。说说笑笑的画出客气疏离的界线,把林朝夕圈在里头,把我画在外头。
她问,我就答。能说的规规矩矩说了,顺道问了一些我感兴趣的问题。
“您哪儿人啊?”
“听说您已经结婚了,恭喜恭喜。您先生是香港人?”
“孩子几岁了,上学没?”
“没孩子哦,那可得赶紧。”
“没打算要孩子?真遗憾,没人能继承您的美貌了。”
“那啥,周阿姨,我失陪去下洗手间,您自便。朝夕,别傻坐着,给周阿姨倒茶。”
我这一声周阿姨把周瑾给叫愣了。
周瑾,清醒清醒吧,好好认清自己的立场。你既然端着长辈的架子审视我,就应该接受这个称呼。你在我这里是阿姨,你在林朝夕那里也只是一个阿姨。从你决定抽身把烂摊子扔给林朝夕一个人的那一刻,在这世上你就已经不再是任何人的“周叔叔”。
所以别再总想伸手摸林朝夕的头,别再说一些“我记得你一直喜欢什么什么”这样的话,别再把林朝夕当做自己的私人物品,也别对我暗示那段你和林朝夕共度的长达十年的时光。
你难道没有看到吗?林朝夕已经能够大大方方的站在你面前,不退缩不怨恨不留恋。你难道没有看到吗?从你出现的那一刻起,我们只要并肩而行就一定牵着彼此的手。
送周瑾离开的那天,趁林朝夕去洗手间,我发自肺腑的对周瑾说了两句话:谢谢你在这十年间带给林朝夕的快乐,谢谢你曾经选择了离开她。还有,不要回头。
林朝夕曾经对我说过,周瑾在那十年间带给她的快乐,是她生命中最光辉的华彩。但后来与日俱增的伤痛,把那份快乐一点一点抵消了。
而我,在那段林朝夕最艰难的日子里,用好像耗不尽的耐心,让林朝夕最终相信,爱上我,并被我爱着,是件让人感到温暖和安心的事。
“你也看见了,周瑾对我,很多时候其实很像你对发财妞。万事依顺着我,带我好吃好玩儿,在她身边我可以永远都不用长大。这种感情,是宠爱,而实在谈不上爱。但很明显啊,宠爱是最容易让人盲目的沉溺其中的。我就这么傻乎乎的沉浸了十年,像吃一罐看不到底的蜜糖,直到满口的牙都被虫蛀光。而跟你在一起呢,我才知道怎样才是彼此相爱的两个人最正常的感情状态。有争执有包容,互相迁就着,一起努力变成与对方更契合的样子。周思贤,我对你很满意,也对自己的现状很满意。我这绝对不是为了一时讨好你,也不是在拿你和周瑾作比较,我这是在跟你正正经经的表白。”
林朝夕说这番话的时候,我正窝在沙发里虎着脸小生闷气。周瑾临进安检那一刻忽然伸手拥抱了林朝夕,而这一次林朝夕没有躲开,而是轻轻的回抱了她。令我最想不到的是,周瑾竟然哭了。不得不说,她哭起来也很讲究很好看。但林朝夕红掉的眼圈儿,让我觉得周瑾哭的十分碍眼。
个老妖精,不出差没公干,专程抽时间跑来看林朝夕。明摆着是想回来重新划定领地把我撅出去。
虽然林朝夕一再声明那个拥抱代表的仅仅是最后的告别,但我忽然就吃味起来,我不想让林朝夕因为周瑾再有任何情感上的波动。
我也有点生自己的气,虽然没让周瑾得逞,但她最后的眼泪实在是一记狠招,让我在那一刻无从招架。
周瑾啊,不要再回来跟我抢林朝夕了,我太宝贝她。你再有什么动静,我怕我不能再沉着的见招拆招,而是完全失去理智的剪豁了指甲扑上去跟你拼个你死我活。那样,多难看。
“表白,表白有这么随便的吗?没鲜花没气球的,好歹得有说句我爱你什么的听听吧。”
我故意嘟着嘴不看林朝夕,摇头晃脑的做张做智。林朝夕扑哧一笑,从另一张沙发上伸过脚来勾了我的腿一下。
“说啊,当然要说啊,但是人家不想在这儿说。”说完扭头摇摇曳曳的朝卧室走过去了。
我蒙了。
哎呦,个丫头片子,跟我呆久了学坏了啊。
我瞬间原地满血复活,跳起来大叫:“呔,妖精,哪里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