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
应该说一定会。
他可是听说了,那位殿下得知艾琳在前线的消息后,几乎是一刻也未曾停留,便快马加鞭地赶了过去!
如果这都不是爱情,那他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快,把他请到会客室,”爱德华立刻吩咐道,声音中带着一丝难掩的愉快,“我稍后就过去——”
话音未落,他便摇了摇头,叫住正要转身离去的仆人。
“算了,不用了。怎么能让尊贵的客人等在门口?你带我过去,我亲自迎接他!”
看着精神抖擞的大公陛下,仆人的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随后恭敬颔首。
“遵命。”
……
神明总是青睐虔诚的孩子,即便眷顾孩子的不一定是圣光。
为虔诚坚守千年的坎贝尔家族继消灭了魔王之后,终于等来了《新约》和垂青他们的亲王。
而与此同时,暮色行省的农民们也终于等来了雨过天晴之后的太阳。
他们是真的相信圣西斯,就像绵羊相信这牧羊人手中的拐杖,是为了指引它们前往丰饶的牧场。
他们是真正的虔诚,不像某个“透过现象看本质”的君王……
自打“天使降临”之后已经过去了数日,一切似乎都恢复了平静,曾经折磨着这片土地的混沌就像没有来过一样。
虽然黄昏城的总督府中仍旧波谲云诡,但那片黑云也只是笼罩在总督府的头顶而已。
寻常人甚至感受不到它的存在。
譬如,住在狮鹫崖领的伯顿就是其中之一。他既看不见,也不在乎,反正换谁当领主他的村子都是一样的穷。
他这辈子最幸福的时刻,就是二十岁那年从森林里捡来了一根没人要的上好木料,换掉了家里那根快塌掉的房梁。
他仍然记得当时妻子和儿子看他的眼神,那眼神就好像在看一个了不起的大英雄。
由于那段记忆过于深刻,他甚至连最后的事情也都记得。
当时他坐在门槛边上歇息,妻子在院子里晾晒衣物,而他五岁的儿子则追着一只蝴蝶满地乱跑。
阳光暖洋洋的,空气夹杂着青草和泥土的芬芳。
再后来他就睡着了,直到他的儿子咯咯笑着将他摇醒,说隔壁打铁的罗斯叔叔在找他,有一批货要送到城堡。
他不是什么骑士或贵族,只是一个拉货的马夫。他毕生的追求,其实也就是这样一个平凡而温暖的午后。
只可惜——
他所渴望的那份平静,不知从哪一天开始就突然消失了。
即便如今那往日的美好有了回光返照的征兆,他也没法像以前那样坐在门槛边上悠哉地歇息。
因为一旦他闭上眼睛,那片刻的宁静就会被血色的噩梦撕地粉碎。
喊杀声遍地,妇孺绝望地哭嚎。在那浓烈的硝烟背后,还有“行刑者”阿卡那张在火光下扭曲的笑脸。
那个疯子说要杀光圣西斯的信徒,但他杀得可不只是牧师和修女,只要不是陪他发疯的人都被他折磨了遍。
当时伯顿正在给领主送货,连人带货都被阿卡的部队强行掳走,从领主的马夫变成了绿林军的马夫。
就这还算幸运的。
毕竟骑马是门技术活,喂马也是,绿林军还用得上他,倒是没有一刀把他砍了。
那些士兵们可是遭了老罪,明明和他一样也是被领主拉去干活,却被剁碎塞进了血肉模糊的祭坛……有个伙计还是他的同乡。
不止对敌人残忍,这些混沌的使徒们对自己人更狠!
他亲眼看见阿卡的手下,将三个试图逃跑的绿头巾吊在了树上,有说有笑地商量着一些他闻所未闻的酷刑,什么用树皮插指甲缝,文火烤羊腿……那简直就不是人类能想出来的东西!
在军中的每一天,伯顿都活在恐惧之中,只敢低着头把马喂好,生怕被那群疯子们盯上。
终于有一天,一个背着大剑的男人站了出来,身后还跟着一群扯着另一面旗帜的人。
看着那支不可一世的军队被彻底击溃,伯顿甚至来不及感受胜利的喜悦,便立刻趁乱逃了出来。
他扔掉了头上的头巾,还有一切可能暴露身份的玩意儿,身上只带着趁乱捡来的补给。
他像一只受惊的老鼠在这伯爵领满目疮痍的土地上东躲西藏,直到一切尘埃落定才敢回到他的村庄。
当他衣衫褴褛地出现在家门口,他的妻子几乎没能认出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