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至三年,复用夏时,《光宅历》亦不行用。中宗反正,太史丞南宫说奏:
“《麟德历》加时浸疏。又上元甲子之首,五星有入气加时,非合璧连珠之正也。”
乃诏说与司历徐保乂、南宫季友,更治《乙巳元历》。至景龙中,历成,诏令施
用。俄而睿宗即位,《景龙历》寝废不行。《麟德历经》,今略载其法大端。
母法一百。两大衍之数为母法。
旬周六十。六甲之终数为旬周。
辰法八刻;分,三十三少半。以十二辰数除一百刻,得辰法。
期周三百六十五日;馀,二十四;奇,四十八。一期之总日及馀奇数为期周。
气法十五日;馀,二十一;奇,八十五少半。以二十四气分期周,得气法。
候法五日;馀,七;奇,二十八;小分,四。以七十二候分期周,得候法。
月法二十九日;馀,十三;奇。为月法。
日法日舒月远乃舒一合朔之及馀奇为日法。
望法十四日;馀,七十六;奇,五十三。因为阴后限。二分月法得望法。亦
是月行阴历,后与朔望会交限。
弦法七日;馀,三十八;奇,二十六半。四分月法,得弦法。
闰差十日;馀,八十七;奇,七十六。月法去期周,馀得闰差。
没数九十一;馀,三十一;奇,十二。四分期周,馀四分之得没数。
没法一;馀,三十一;奇,十二。以旬周去期周,馀四分之,得没法。
月周法二十七日;馀,五十五;奇,四十五;小分,五十九。月行迟疾一周
之数,为月周法。
月差法一日;馀,九十七;奇,六十;小分,四十一。以月周减月法,馀得
月差。
周天法三百六十五度;馀,二十五;奇,七十一;小分,十三。二十八宿总
度数、相距总数及馀奇,为周天法。
交周法二十七日;馀,二十一;奇,二十二;小分,十六七分。日行阴阳一
周交于是日之数,为交周法。
交差法二日;馀,三十一;奇,八十三;小分,八十三分。以交周法减月法,
得交差法。
交中法十三日;馀,六十;奇,六十一;小分,三分半。二分交周,得交中
法。
阳前限十二日;馀,四十四;奇,六十九;小分,十六七分。月行阳历,与
朔望会之限。
阳后限一日;馀,十五;奇,九十一;小分,九十一六分半。月行阳历,后
与朔望会之限。
阴前限二十六日;馀,五;奇,三十;小分,二十五半分。月行阴历,先与
朔望会之限。
木岁星合法三百九十八日;馀,八十六;奇,七十九;小分,八十。
火荧惑合法七百七十九日;馀,九十;奇;五十五;小分,四十五。
土镇星合法三百七十八日;馀,八;奇,四;小分,八十。
金太白合法五百八十三日;馀,九十一;奇,七十七;小分,七十。
水辰星合法一百一十五日;馀,八十七;奇,九十五;小分,七十。
太极上元,岁次乙巳,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之日,黄钟之始,夜半之时,斗
衡之末建于子中,日月如合璧,五星若连珠,俱起于星纪牵牛之初踪。今大唐神
龙元年,复岁次于乙巳,积四十一万四千三百六十算外。上验往古,年减一算。
下求将来,年加一算。《乙巳元历》法积数,大约如此。其算经不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