璟,宝历初登进士第,三迁监察御史。时郊庙告祭,差摄三公行事,多以杂
品;璟时监察,奏曰:“准开元二十三年敕,宗庙大祠,宜差左右丞相、嗣王、
特进、少保、少傅、尚书、宾客、御史大夫。又二十五年敕,太庙五享,差丞相、
师傅、尚书、嗣、郡王通摄,余司不在差限。又元和四年敕,太庙告祭摄官,太
尉以宰相充,其摄司空、司徒,以仆射、尚书、师傅充,余司不在差限。比来吏
部因循,不守前后敕文,用人稍轻。请自今年冬季,勒吏部准开元、元和敕例差
官。”从之。再迁度支员外郎,转吏部。开成初,换库部员外郎、知制诰,寻以
本官充翰林学士。
初,璟祖芳精于谱学,永泰中按宗正谱牒,自武德已来宗枝昭穆相承,撰皇
室谱二十卷,号曰《永泰新谱》,自后无人修续。
璟因召对,言及图谱事,文宗曰:“卿祖尝为皇家图谱,朕昨观之,甚为详
悉。卿检永泰后试修续之。”璟依芳旧式,续德宗后事,成十卷,以附前谱,仍
诏户部供纸笔厨料。五年,拜中书舍人充职。武宗朝,转礼部侍郎,再司贡籍,
时号得人。子韬亦以进士擢第。
沈传师,字子言,吴人。父既济,博通群籍,史笔尤工,吏部侍郎杨炎见而
称之。建中初,炎为宰相,荐既济才堪史任,召拜左拾遗、史馆修撰。既济以吴
兢撰《国史》,以则天事立本纪,奏议非之曰:
史氏之作,本乎惩劝,以正君臣,以维家邦。前端千古,后法万代,使其生
不敢差,死不妄惧。纬人伦而经世道,为百王准的;不止属辞比事,以日系月而
已。故善恶之道,在乎劝诫;劝诫之柄,存乎褒贬。是以《春秋》之义,尊卑轻
重升降,几微仿佛,虽一字二字,必有微旨存焉。况鸿名大统,其可以贷乎?
伏以则天皇后,初以聪明睿哲,内辅时政,厥功茂矣。及弘道之际,孝和以
长君嗣位,而太后以专制临朝;俄又废帝,或幽或徙。既而握图称箓,移运革名,
牝司燕啄之踪,难乎备述。其后五王建策,皇运复兴,议名之际,得无降损。必
将义以亲隐,礼从国讳,苟不及损,当如其常,安可横绝彝典,超居帝籍?昔仲
尼有言,必也正名,故夏、殷二代为帝者三十世矣,而周人通名之曰王;吴、楚、
越之君为王者百余年,而《春秋》书之为子。盖高下自乎彼,而是非稽乎我。过
者抑之,不及者援之,不为弱减,不为僣夺。握中持平,不振不倾,使其求不可
得,而盖不可掩,斯古君子所以慎其名也。
夫则天体自坤顺,位居乾极,以柔乘刚,天纪倒张,进以强有,退非德让。
今史臣追书,当称之太后,不宜曰“上”。孝和虽迫母后之命,降居藩邸,而体
元继代,本吾君也,史臣追书,宜称曰“皇帝”,不宜曰“庐陵王”。睿宗在景
龙已前,天命未集,徒禀后制,假临大宝,于伦非次,于义无名,史臣书之,宜
曰“相王”,未宜曰“帝”。若以得失既往,遂而不举,则是非褒贬,安所辨正,
载笔执简,谓之何哉?则天废国家历数,用周正朔,废国家太庙,立周七庙。鼎
命革矣,徽号易矣,旂裳服色,既已殊矣!今安得以周氏年历而列为《唐书》帝
纪?征诸礼经,是谓乱名。且孝和继天践祚,在太后之前,而叙年制纪,居太后
之下;方之跻僖。是谓不智,详今考古,并未为可。
或曰:班、马良史也,编述汉事,立高后以续帝载,岂有非之者乎?答曰:
昔高后称制,因其旷嗣,独有分王诸吕,负于汉约,无迁鼎革命之甚。况其时孝
惠已殁,孝文在下,宫中二子,非刘氏种,不纪吕后,将纪谁焉?虽云其然,议
者犹为不可,况迁鼎革命者乎?
或曰:若天后不纪,帝绪缺矣,则二十二年行事,何所系乎?曰:孝和以始
年登大位,以季年复旧业,虽尊名中夺,而天命未改,足以首事,足以表年,何
所拘阂,裂为二纪?昔鲁昭之出也,《春秋》岁书其居,曰“公在乾侯”。且君
在,虽失位,不敢废也。今请并《天后纪》合《孝和纪》,每于岁首,必书孝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