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 ○韦温(萧祐附)独孤郁(弟朗)钱徽(子可复)高釴(弟铢锴)
冯宿(弟定审)封敖
韦温,字弘育,京兆人。祖肇,吏部侍郎。父绶,德宗朝翰林学士,以散骑
常侍致仕。绶弟贯之,宪宗朝宰相,自有传。温七岁时,日念《毛诗》一卷。年
十一岁,应两经举登第。释褐太常寺奉礼郎。以书判拔萃,调补秘书省校书郎。
时绶致仕田园,闻温登第,愕然曰:“判入高等,在群士之上,得非交结权幸而
致耶?”令设席于廷,自出判目试两节。温命笔即成,绶喜曰:“此无愧也!”
调授咸阳尉。入为监察御史,以父在田里,宪府礼拘,难于省谒,不拜。换著作
郎,一谢即还。侍省父疾,温侍医药,衣不解带,垂二十年。父忧,毁瘠逾制。
免丧,久之为右补阙,忠鲠救时。宋申锡被诬,温倡言曰:“宋公履行有素,身
居台辅,不当有此,是奸人陷害也。吾辈谏官,岂避一时之雷电,而致圣君贤相
蒙蔽惑之咎耶?”因率同列伏阁切争之,由是知名。
太和五年,太庙第四、第六室缺漏,上怒,罚宗正卿李锐、将作王堪,乃诏
中使鸠工补葺之。温上疏曰:“臣闻吏举其职,国家所以治;事归于正,朝廷所
以尊。夫设制度,立官司,事存典故,国有经费,而最重者,奉宗庙也。伏以太
庙当修,诏下逾月,有司弛堕,曾不加诫。宜黜慢官,以惩不恪之罪;择可任者,
责以缮完之功。此则事归于正,吏举其职也。而圣思不劳,百职无旷。今慢官不
恪,止于罚俸,宗庙所切,便委内臣,是许百司之官,公然废职,以宗庙之重,
为陛下所私,群官有司,便同委弃。此臣窃为圣朝惜此事也。事关宗庙,皆书史
策,苟非旧典,不可率然。伏乞更下诏书,得委所司营缮,则制度不紊,官业交
修。”上乃止内使。
群臣上尊号,温上疏曰:“德如三皇止称皇,功如五帝止称帝。徽号之来,
乃圣王之末事。今岁三川水灾,江淮旱歉,恐非崇饰徽称之时。”帝深嘉之,乃
止。改侍御史。
李德裕作相,迁礼部员外郎。或以温厚于牛僧孺,言于德裕。德裕曰:“此
人坚正中立,君子也。”郑注镇凤翔,自知不为所齿,求德门弟子为参佐,请温
为副使。或以为理不可拒,拒则生患。温曰:“择祸莫若轻。拒之止于远贬,从
之有不测之祸。”郑注诛,转考功员外郎。寻知制诰,召入翰林为学士。以父职
禁廷,忧畏成病,遗诫不令居禁职,恳辞不拜。
俄兼太子侍读,每晨至少阳院,午见庄恪太子。温曰:“殿下盛年,宜早起,
学周文王为太子,鸡鸣时问安西宫。”太子幼,不能行其言。称疾。上不悦,改
太常少卿。未几,拜给事中。王晏平为灵武,刻削军士,赃罪发,帝以智兴之故,
减死,贬官。温三封诏书,文宗深奖之。庄恪得罪,召百僚谕之。温曰:“太子
年幼,陛下训之不早,到此非独太子之过。”迁尚书右丞。
吏部员外郎张文规父弘靖,长庆初在幽州为朱克融所囚;文规不时省赴,人
士喧然罪之。温居纲辖,首纠其事,出文规为安州刺史。盐铁判官姚勖知河阴院,
尝雪冤狱。盐铁使崔珙奏加酬奖,乃令权知职方员外郎。制出,令勖上省。温执
奏曰:“国朝已来,郎官最为清选,不可以赏能吏。”上令中使宣谕,言勖能官,
且放入省。温坚执不奉诏,乃改勖检校礼部郎中。翌日,帝谓杨嗣复曰:“韦温
不放姚勖入省,有故事否?”嗣复对曰:“韦温志在铨择清流。然姚勖士行无玷,
梁公元崇之孙,自殿中判盐铁案,陛下奖之,宜也。若人有吏能,不入清流,孰
为陛下当烦剧者?此衰晋之风也。”上素重温,亦不夺其操,出为陕虢观察使。
武宗即位,李德裕用事,召拜吏部侍郎,欲引以为相。时李汉以家行不谨,
贬汾州司马。温从容白德裕曰:“李汉不为相公所知,昨以不孝之罪绌免,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