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惧言之为罪也。其三品官考,伏缘限在今月内进,辄先具如前。其四品以下官,
续具条疏闻奏。
状入,留中不下。议者以宰辅旷官,自宜上疏论列,而渤越职钓名,非尽事
君之道。未几,渤以坠马伤足,请告,会魏博节度使田弘正表渤为副使。杜元颖
奏曰:“渤卖直沽名,动多狂躁。圣恩矜贷,且使居官。而干进多端,外交方镇,
远求奏请,不能自安。久留在朝,转恐生事。”乃出为虔州刺史。
渤至州,奏还邻境信州所移两税钱二百万,免税米二万斛,减所由一千六百
人。观察使以其事上闻。未满岁,迁江州刺史。张平叔判度支,奏征久远逋悬,
渤在州上疏曰:“伏奉诏敕,云度支使所奏,令臣设计征填当州贞元二年逃户所
欠钱四千四百一十贯。臣当州管田二千一百九十七顷,今已旱死一千九百顷有余,
若更勒徇度支使所为,必惧史官书陛下于大旱中征三十六年前逋悬。臣任刺史,
罪无所逃。臣既上不副圣情,下不忍鞭笞黎庶,不敢轻持符印,特乞放臣归田。”
乃下诏曰:“江州所奏,实为恳诚。若不蠲容,必难存济。所诉逋欠并放。”长
庆二年,入为职方郎中。三年,迁谏议大夫。
敬宗冲年即位,坐朝常晚。一日入阁,久不坐,群臣候立紫宸门外,有耆年
衰病者,几将顿仆。渤出次白宰相曰:“昨日拜疏陈论,今坐益晚,是谏官不能
回人主之意,渤之罪也。请先出阁,待罪于金吾仗。”语次唤仗,乃止。渤又以
左右常侍,职参观讽,而循默无言,论之曰:“若设官不责其事,不如罢之,以
省经费。苟未能罢,则请责职业。”渤充理匦使,奏曰:“事之大者闻奏,次申
中书门下,次移诸司。诸司处理不当,再来投匦,即具事奏闻。如妄诉无理,本
罪外加一等。准敕告密人付金吾留身待进止。今欲留身后牒台府,冀止绝凶人。”
从之。
长庆、宝历中,政出多门,事归邪幸。渤不顾忠难,章疏论列,曾无虚日。
帝虽昏纵,亦为之感悟。转给事中,面赐金紫。
宝历元年,改元大赦。先是,鄠县令崔发闻门外喧斗,县吏言五坊使下殴击
百姓。发怒,命吏捕之。曳挟既至,时已曛黑,不问色目。良久与语,乃知是一
内官。天子闻之怒,收发系御史台。御楼之日,放系囚,发亦在鸡竿下。时有品
官五十余人,持仗殴发,纵横乱击,发破面折齿。台吏以席蔽之,方免。是日系
囚皆释,发独不免。渤疏论之曰:“县令不合曳中人,中人不合殴御囚,其罪一
也。然县令所犯在恩前,中人所犯在恩后。中人横暴,一至于此,是朝廷驯致使
然。若不早正刑书,臣恐四夷之人及藩镇奏事传道此语,则慢易之心萌矣。”渤
又宣言于朝云:“郊礼前一日,两神策军于青城内夺京兆府进食牙盘,不时处置,
致有殴击崔发之事。”上闻之,按问左右,皆言无夺食事。以渤党发,出为桂州
刺史、兼御史中丞,充桂管都防御观察使。
渤虽被斥,正论不已,而谏官继论其屈。后宰相李逢吉、窦易直、李程因延
英上语及崔发,逢吉等奏曰:“崔发凌轹中人,诚大不敬。然发母是故相韦贯之
姊,年仅八十。自发下狱,积忧成疾。伏以陛下孝治天下,稍垂恩宥。”帝愍然
良久,曰:“比谏官论奏,但言发屈,未尝言不敬之罪,亦不言有老母。如卿等
言,宁无愍恻!”即遣中使送发至其家,兼抚问发母。韦夫人号哭,对中使杖发
四十,拜章谢恩。帝又遣中使慰安之。
渤在桂管二年,风恙求代,罢归洛阳。太和五年,以太子宾客征至京师。月
余卒,时年五十九,赠礼部尚书。渤孤贞,力行操尚,不苟合,而阘茸之流,非
其沽激。至于以言摈退,终不息言,以救时病,服名节者重之。
子祝,会昌中登进士第,辟诸侯府。
张仲方,韶州始兴人。祖九皋,广州刺史、殿中监、岭南节度使。父抗,赠
右仆射。仲方伯祖始兴文献公九龄,开元朝名相。仲方,贞元中进士擢第,宏辞
登科,释褐集贤校理,丁母忧免。服阕,补秘书省正字,调授咸阳尉。出为邠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