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弓马者,为越骑团,余为步兵团,主帅已下统领之。火十人,有六驮马。若父
兄子弟,不并遣之。若祖父母老疾,家无兼丁,免征行及番上。其居常则皆习射,
唱大角歌。番集之日,府官率而课试。凡左、右金吾卫,有角手,诸卫有驽手,
左、右羽林军有飞骑及左右万骑、彍骑。天下诸军,有健儿。皆定其名籍,每
季上中书、门下。凡关内,有团结兵,秦、成、岷、渭、河、兰六州,有高丽羌
兵。黎、雅、邛、翼、茂五州,有镇防团结兵。天下诸州差失,募取户殷丁多,
人材骁勇,选前资官勋官部分强明堪统摄者,节级擢补主帅以领之。其义征者,
别为行伍,不入募人之营。凡军行器物,皆于当州分给之。如不足,以自备,贫
富必以均焉。凡诸州军府应行兵之名簿,器物之多少,皆申兵部。军散之日,亦
录其存亡多少,以申而勘会之。凡诸道回兵粮糒之物,衣资之费,皆令所在州县
分而给之。郎中一人掌判簿,以总军戎差遣之名数。凡天下节度使有八,若诸州
在节度内者,皆受节度焉。其福州经略使,登平州海军,则不在节度之内。(节
度名与所管军镇名,并见《地理志》也。)凡亲王总戎,曰元帅,文武官总统者,
则曰总管。以奉使言之,则曰节度使,有大使、副使、判官。若大使加旌节以统
军,置木契以行。凡将帅出行,兵满一万人已上,置长史、司马、仓曹兵曹胄曹
等参军各一人。五千人已上,减司马。诸军各置使一人,五千人已上置副使一人,
一万人已上置营田副使一人。每军各有仓、兵、胄三参军。其横海、高阳、唐兴、
恒阳、北平等五军,皆本州刺史为使。凡镇,皆有使一人,副使一人。万人已上,
置司马、仓兵二曹参军。五千人已下,减司马。凡诸军镇,每五百人置押官一人,
千人置子总官一人,五千人置总管一人。凡诸军镇使、副使已上,皆四年一替;
总管已下,二年一替;押官随兵交替。凡诸军镇大使、副使已下,皆有傔人,
别奏以从之。凡幸三京,即东都南、北卫,皆置左、右屯营,别立使以统之。若
在都,则京城亦如之。凡大将出征,皆告庙授钺,辞齐太公庙讫,不宿于家。临
军对寇,士卒不用命,并得专行其罚。既捷,及军未散,皆会众而书劳与其费用,
乃告太庙。元帅凯旋之日,皆使郊劳。有司先献捷于太庙,又告齐太公庙。员外
郎一人掌贡举及杂请之事。凡贡举,每岁孟春,亦与计偕。有二科:一曰平射,
二曰武举。凡科之优劣,勋获之等级,皆审其实而受叙焉。员外郎一人掌判南曹。
每岁选人,有解状、簿书、资历、考课。必由之以核其实,乃上三铨。进甲则署
焉。
职方郎中一员,(从五品上。龙朔为司域大夫也。)员外郎一员,(正六品
上。)主事二人,(从九品上。)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郎中、员
外郎之职,掌天下地图及城隍、镇戍、烽堠之数,辨其邦国都鄙之远近,及四夷
之归化。凡五方之区域,都邑之废置,疆埸之争讼者,举而正之。凡天下上镇二
十,中镇九十,下镇一百三十五。上戍十有一,中戍八十六,下戍二百四十五。
凡烽堠所置,大率相去三十里。其逼边境者,筑城置之。每烽置帅一人,副一人。
凡州县城门及仓库门,须有备守。
驾部郎中一员,(从五品上。龙朔为司舆大夫也。)员外郎一人,(从六品
上。)主事三人,(从九品上。)令史十人,书令史二十人,掌固四人。郎中、
员外郎之职,掌邦国舆辇、车乘、传驿、厩牧、官私马牛杂畜簿籍,辨其出入,
司其名数。凡三十里一驿,天下驿凡一千六百三十九,而监牧六十有五,皆分使
统之。若畜养之宜,孳生之数,皆载于太仆之职。凡诸卫有承直之马,凡诸司有
备运之牛,皆审其制,以定数焉。
库部郎中一员,(从五品上。龙朔为司库大夫也。)员外郎一员,(从六品
上。)主事二人,(从九品上。)令史七人,书令史十五人,掌固四人。郎中、
员外郎之职,掌邦国军州戎器、仪仗。凡元正、冬至陈设,并祠祭丧葬所贡之物,
皆辨其出入之数,量其缮造之功,以分给焉。
刑部尚书一员,(正三品。隋初改都官尚书,又改为刑部。龙朔改为司刑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