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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旧唐书 > 卷二十二 志第二

卷二十二 志第二(8 / 9)

政而行之。盖所以和阴阳、顺天道也。如此则祸乱不作,灾害不生矣。故仲尼美

而称之曰:“明王之以孝理天下也。”人君以其礼告庙,则谓之告朔;听视此月

之政,则谓之视朔,亦曰听朔。虽有三名,其实一也。

今礼官议称“经史正文无天子每月告朔之事”者。臣谨按《春秋》:“文公

六年闰十月,不告朔。”《谷梁传》曰:“闰,附月之余日,天子不以告朔。”

《左氏传》云:“闰月不告朔,非礼也。闰以正时,时以作事,事以厚生,生人

之道,于是乎在矣。不告闰朔,弃时政也。”臣据此文,则天子闰月亦告朔矣。

宁有他月而废其礼者乎?博考经籍,其文甚著。何以明之?《周礼·太史》职云:

“颁告朔于邦国。闰月,告王居门终月。”又《礼记·玉藻》云:“闰月则合门

左扉,立于其中。”并是天子闰月而行告朔之事也。

礼官又称:“《玉藻》,‘天子听朔于南门之外。’《周礼·天官·太宰》,

‘正月之吉,布政于邦国都鄙。’干宝注云,‘周正建子之月,告朔日也。’此

即《玉藻》之听朔矣。今每岁首元日,通天宫受朝,读时令,布政事,京官九品

以上、诸州朝集使等咸列于庭,此听朔之礼毕,而合于《周礼》、《玉藻》之文

矣。《礼论》及《三礼义宗》、《江都集礼》、《贞观礼》、《显庆礼》及祠令,

无王者告朔之事者。臣谨按《玉藻云》:“玄冕而朝日于东门之外,听朔于南门

之外。”郑注云:“朝日,春分之时也。东门、南门,皆谓国门也。明堂在国之

阳,每月就其时之堂而听朔焉,卒事,反宿于路寝。凡听朔,必以特牲告其时帝

及其神,配以文王、武王。”臣谓今岁首元日,通天宫受朝,读时令及布政,自

是古礼孟春上辛,受十二月之政藏于祖庙之礼耳,而月取一政,班于明堂,其义

昭然,犹未行也。即如礼官所言,遂阙其事。

臣又按《礼记·月令》,天子每月居青阳、明堂、总章、玄堂,即是每月告

朔之事。先儒旧说,天子行事,一年十八度入明堂:大享不问卜,一入也;每月

告朔,十二入也;四时迎气,四入也;巡狩之年,一入也。今礼官立义,王惟岁

首一入耳,与先儒既异,臣不敢同。郑玄云:“凡听朔告其帝。”臣愚以为告朔

之日,则五方上帝之一帝也。春则灵威仰,夏则赤熛怒,秋则白招拒,冬则叶光

纪,季月则含枢纽也,并以始祖而配之焉。人帝及神,列在祀典,亦于其月而享

祭之。鲁自文公始不视朔,子贡见其礼废,欲去其羊,孔子以羊存犹可识其礼,

羊亡其礼遂废,故云:“尔爱其羊,我爱其礼。”

汉承秦灭学,庶事草创,明堂、辟雍,其制遂阙。汉武帝封禅,始造明堂于

太山,既不立于京师,所以无告朔之事。至汉平帝元始中,王莽辅政,庶几复古,

乃建明堂、辟雍焉。帝祫祭于明堂,诸侯王、列侯、宗室子弟九百余人助祭毕,

皆益户、赐爵及金帛、增秩、补吏各有差。汉末丧乱,尚传其礼。爰至后汉,祀

典仍存。明帝永平二年,郊祀五帝于明堂,以光武配,祭牲各一犊,奏乐如南郊。

董卓西移,载籍湮灭,告朔之礼,于此而坠。暨于晋末,其马生郊,礼乐衣冠,

扫地总尽。元帝过江,是称狼狈,礼乐制度,南迁盖寡,彝曲残缺,无复旧章,

军国所资,临事议之。既阙明堂,宁论告朔。宋朝何承天纂集其文,以为《礼论》,

虽加编次,事则阙如。梁代崔灵恩撰《三礼义宗》,更无异文。《贞观》、《显

庆礼》及祠令不言告朔者,盖为历代不传,其文遂阙,各有由绪,不足依据。今

礼官引为明证,在臣诚实有疑。

陛下肇建明堂,聿遵古典,告朔之礼,犹阙旧间,钦若稽古,应须补葺。若

每月听政于明堂,事亦烦数,孟月视朔,恐不可废。

上又命奉常广集众儒,取方庆、仁谞所奏,议定得失。当时大儒成均博士吴

扬吾、太学博士郭山惲曰:“臣等谨按《周礼》、《礼记》及《三传》,皆有天

子告朔之礼。夫天子颁告朔于诸侯,秦政焚灭《诗》、《书》,由是告朔礼废。

今明堂肇建,总章新立,绍百王之绝轨,树万代之鸿规,上以严配祖宗,下以敬

授人时,使人知礼乐,道适中和,灾害不生,祸乱不作。今若因循颁朔,每月依

行,礼贵随时,事须沿革。望依王方庆议,用四时孟月日及季夏于明堂修复告朔

之礼,以颁天下。其帝及神,亦请依方庆用郑玄义,告五时帝于明堂上。则严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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