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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旧唐书 > 卷七十二 列传第二十二

卷七十二 列传第二十二(2 / 7)

封事谏曰:

臣闻古之圣帝明王所以薄葬者,非不欲崇高光显,珍宝具物,以厚其亲。然

审而言之,高坟厚垅,珍物毕备,此适所以为亲之累,非曰孝也。是以深思远虑,

安于菲薄,以为长久万代之计,割其常情以定耳。昔汉成帝造延、昌二陵,制度

甚厚,功费甚多。谏议大夫刘向上书,其言深切,皆合事理。其略曰:“孝文居

霸陵,凄怆悲怀,顾谓群臣曰:‘嗟乎!以北山石为椁,用纻絮斮陈漆其间,岂

可动哉?’张释之进曰:‘使其中有可欲,虽锢南山犹有隙;使其中无可欲,虽

无石椁,又何戚焉!’夫死者无终极,而国家有废兴,释之所言,为无穷计也。

孝文寤焉,遂以薄葬。”又汉氏之法,人君在位,三分天下贡赋,以一分入山陵。

武帝历年长久,比葬,陵中不复容物,霍光暗于大体,奢侈过度。其后至更始之

败,赤眉贼入长安,破茂陵取物,犹不能尽。无故聚敛百姓,为盗之用,甚无谓

也。魏文帝于首阳东为寿陵,作终制,其略曰:“昔尧葬寿陵,因山为体,无封

树,无立寝殿园邑,为棺椁足以藏骨,为衣衾足以朽肉。吾营此不食之地,欲使

易代之后,不知其处,无藏金银铜铁,一以瓦器。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国,无

有不发之墓,至乃烧取玉匣金缕,骸骨并尽,乃不重痛哉!若违诏妄有变改,吾

为戮尸于地下,死而重死,不忠不孝,使魂而有知,将不福汝。以为永制,藏之

宗庙。”魏文帝此制,可谓达于事矣。向使陛下德止如秦、汉之君,臣则缄口而

已,不敢有言。伏见圣德高远,尧、舜犹所不逮,而俯与秦、汉之君同为奢泰,

舍尧、舜、殷、周之节俭,此臣所以尤戚也。今为丘垅如此,其内虽不藏珍宝,

亦无益也。万代之后,但见高坟大墓,岂谓无金玉耶?臣之愚计,以为汉文霸陵,

既因山势,虽不起坟,自然高显。今之所卜,地势即平,不可不起,宜依《白虎

通》所陈周制,为三仞之坟,其方中制度,事事减少。事竟之日,刻石于陵侧,

明丘封大小高下之式。明器所须,皆以瓦木,合于礼文,一不得用金银铜铁。使

万代子孙,并皆遵奉,一通藏之宗庙,岂不美乎!且臣下除服用三十六日,已依

霸陵,今为坟垅,又以长陵为法,恐非所宜。伏愿深览古今,为长久之虑,臣之

赤心,唯愿万岁之后,神道常安,陛下孝名,扬于无穷耳。

书奏不报。世南又上疏曰:“汉家即位之初,便营陵墓,近者十余岁,远者

五十年方始成就。今以数月之间而造数十年之事,其于人力,亦已劳矣。又汉家

大郡五十万户,即目人众未及往时,而功役与之一等,此臣所以致疑也。”时公

卿又上奏请遵遗诏,务从节俭,因下其事付所司详议,于是制度颇有减省焉。

太宗后颇好猎,世南上疏谏曰:“臣闻秋狝冬狩,盖惟恒典;射隼从禽,备

乎前诰。伏惟陛下因听览之余辰,顺天道以杀伐,将欲躬摧班掌,亲御皮轩,穷

猛兽之窟穴,尽逸材于林薮。夷凶剪暴,以卫黎元;收革擢羽,用充军器;举旗

效获,式遵前古。然黄屋之尊,金舆之贵,八方之所仰德,万国之所系心,清道

而行,犹戒衔橛,斯盖重慎防微,为社稷也。是以马卿直谏于前,张昭变色于后,

臣诚微浅,敢忘斯义?且天弧星毕,所殪已多,颁禽赐获,皇恩亦薄。伏愿时息

猎车,且韬长戟,不拒刍荛之请,降纳涓澮之流,袒裼徒抟,任之群下,则贻范

百王,永光万代。”其有犯无隐,多此类也。太宗以是益亲礼之。尝称世南有五

绝:一曰德行,二曰忠直,三曰博学,四曰文辞,五曰书翰。十二年,又表请致

仕,优制许之,仍授银青光禄大夫、弘文馆学士,禄赐防阁,并同京官职事。寻

卒,年八十一。太宗举哀于别次,哭之甚恸。赐东园秘器,陪葬昭陵,赠礼部尚

书,谥曰文懿。手敕魏王泰曰:“虞世南于我,犹一体也。拾遗补阙,无日暂忘,

实当代名臣,人伦准的。吾有小失,必犯颜而谏之。今其云亡,石渠、东观之中,

无复人矣,痛惜岂可言耶!”未几,太宗为诗一篇,追述往古兴亡之道,既而叹

曰:“钟子期死,伯牙不复鼓琴。朕之此诗,将何以示?”令起居郎褚遂良诣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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