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尽说江南好。
江南水乡,自百年前高宗将都城南迁,北人尽下江南。
温润多雨的气候,秀丽的山水,倾城的佳人,俊秀的才子,侬软的吴语……江南的一切看起来都比北方连年的征战,呛人的风沙,荒芜的旱地要好得多。
就算不比都城的烟柳画桥,江南众多小镇也是风光旖旎。蟋镇,正是其中之一。
蟋镇向来以蟋蟀出名,不比北方出产的宁津蟋蟀,蟋镇出产的蟋蟀却也勇猛好斗,据说在都城的赌局上,蟋镇的蟋蟀曾一度占据上风。
小镇虽算不上是山清水秀,却也是依山傍水,除了蟋蟀颇负盛名,从未出过什么大人物,倒也没有过什么天灾人祸。百姓也算是世世代代安居乐业,民风淳朴,镇上没有出了名的大孝子,却也没有什么不肖子孙;没有富可敌国的商贾巨富,也没有家徒四壁的寒门;没有惊天动地的江洋大盗,也没有多少盗贼虫豸。于天下诸多名镇之中默默无闻,倒也可以与那世外桃源略一比肩。
蟋镇盛产好斗的蟋蟀,镇上斗蟋蟀的风俗也自古有之。只不过本镇人都在这件事上管教自家孩童颇为严厉,因此也未出现过什么好赌玩物丧志之徒,倒也奉行小赌怡情大赌伤身的训诫。蟋镇上有家最大的茶馆,茶馆开了颇有一段年月,茶水清淡怡人,茶点吃食清甜可口,还有清粥和特色小菜。因此路过的客人,镇上人爱到那里偷得浮生半日闲。掌柜后来索性将戏馆、菜馆、客栈,甚至将斗蟋蟀的场所一并开了起来,沿着穿镇而过的江流,在夜色中亮成一道道五光十色。
清晨茶馆伙计收拾,洒水除尘,开门迎客。习惯于早起的掌柜总是踏着第一缕霞光站在茶馆门前,看着伙计们打扫,掌柜姓李,单名一个平字。正逢知天命的年月,有一独子,正及弱冠。
李掌柜刚巧抬头,迎面看见走来一人。顿时一笑:“哟,路五爷。”
来人一微微拱手:“早,李掌柜。”
“您怎么起得这般早?”掌柜笑意未减,迎了来人往里去。
机灵的伙计赶紧抹了桌凳,轻声脆亮一句“五爷请”,回头就把大红袍端了出来。那茶还微微泛着热气,腾出阵阵白雾,在小巧的青瓷冰裂纹杯里漾开,带着茶叶惯有的清香味。
那江南名品大红袍,是路五爷最爱喝的。
来人摆摆手,道:“琰儿昨晚嚷着要吃你这的粥,我来给她买。”
眉头微皱,语气无奈间却颇有宠意。
“五爷对路小姐当真的疼宠,七小姐要吃粥,让路全来不也得了。”
掌柜嘴角含笑说着,接了伙计手里的杯,亲自奉茶。
“唉……李掌柜说笑了,路某可就这么一个妹妹了,”来人啜一口茶,苦笑摇头,“琰儿她不过是不愿我整日睡到日上三竿罢了。”
“自五爷迁到这蟋镇,镇上还未出嫁的姑娘可就有的盼头了。”
“呵……”来人端茶垂眸,声音清冷却带着几分柔和,声调上扬微微带笑道,“路某生性不羁,恐负了那姑娘。”
掌柜顺势一笑:“五爷说笑了。”
这时伙计从厨房出来,带着食盒:“五爷,路小姐的粥熬好了,还热着呢。”
那人接过,从袖中掏出几枚铜板递去,微笑道:“多谢。李掌柜,告辞。”
说罢,拎了食盒出门去,腰间环配泠泠作响。
掌柜握着那几枚铜板,笑叹着摇了摇头,低声叮嘱伙计几句,转身便进了茶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