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麦的傻里傻气确实好笑。罗隐也笑了。但是笑容里并没有讥讽之意。
“好个‘因为爱情’,说说吧,怎么回事儿?”罗隐问道。
“是这样的。我和男朋友最近买了房子,每月要还房贷,我不想他一个人那么大的压力,况且他的事业刚起步。我想多替他分担一些。杂志社的工作好是好,可毕竟工资少了点,‘路易斯’的实习工资都比它要高出一倍。而且搬了新家距离杂志社也远了”
“更准确的说,不是因为‘爱情’而是因为‘钱’了?”
“钱只是手段,”小麦很认真地讲道,“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好爱情的手段。”
“可是,如果仅仅只是为了钱而工作,岂不是丧失了工作热情?那又如何能保证你的工作效率呢?”
“如果非要谈及‘钱’的话,我认为金钱是维系工作的最牢靠的纽带。热情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减,兴趣可能也会逐渐丧失,可是时时刻刻面临着被解雇而失去物质来源的风险,人总会有一种忧患意识,从而提醒自己要做得更好”
小麦又补充道:“当然了,这只是一部分原因。我知道路易斯是一家非常棒的公司,在这里每天能够接触到很多不同的人,能够学习到很多我也想知道面对未知和不确定的未来我能做到什么程度。”
罗隐脸上始终保持着礼貌性的微笑。他还问了小麦一些有关路易斯未来发展的问题以及秘书工作期间一些可能会出现的突发状况。小麦虽然答得磕磕绊绊但好在态度诚恳认真。
“好了,今天就先到这里。你可以走了,到时候会有人回复你。”
小麦说了声“谢谢”,起身离开。
像是刚学会走路的小孩一样,穿着高跟鞋的小麦身体僵硬呆板,高跟鞋踩在地上的“噔、噔”声听起来杂乱无序。
“女人应该习惯穿高跟鞋。”罗隐的语气柔和,像是忠告,又像是在陈述事实。
小麦转身报以歉意的一笑。
小麦记得为数不多的几次穿高跟鞋的经历。第一次是在大一的演讲比赛上,临上场时借来的,结果差点扑倒在主席台上;第二次是在和章亦铭确定情侣关系后的第一次约会时,结果是让章亦铭背回家的;这是第三次。
回到家时,小麦看到桌子上摆了两道已经炒好的菜,章亦铭正在厨房盛饭。
“老公!”小麦换好拖鞋,走到章亦铭的身后,双手环住了他的腰。
尽管还没有结婚,两人却一直习惯以“老公”“老婆”相称。小麦和亦铭似乎都将其视为一种承诺,一种只在两人之间生效的爱的烙印。
“怎么样?”章亦铭问道。伸手去拿另一只空碗。
小麦知道他指的是今天的面试。
“还好吧,”小麦犹豫了一下,“但是感觉被自己搞砸了。”
小麦回想起下午面试时自己对于爱情的高谈阔论,罗隐包容的微笑里略显诧异的神情以及那个首席秘书的轻蔑和嘲笑,后悔自己不该由着性子想到什么说什么。想必自己给人留下的第一印象,应该是一个有点缺心眼儿的职场菜鸟吧。
一想到这里,小麦将脸紧紧地贴在章亦铭宽阔的后背上,想在他的身上随便找个缝隙钻进去。
“还是回杂志社吧,你和月姐说说,她会同意你回去的。”月姐是《BETTY》杂志社的主编,对小麦很器重。这次辞职的时候她又是惋惜又是生气。
“再等等吧,还有几家公司的面试没有去呢。”
“你说你,在杂志社干得好好的,非要瞎折腾!”亦铭的语气中与其说是责备,不如说充满了怜惜和心疼。
他不是不知道小麦辞职重新找工作是为了什么,他俩曾为这件事争执得不可开交。作为一个男人,让自己的女人放弃理想的职业而为两人的生活奔波,章亦铭心里并不好受,一来是男人的自尊心受挫,二来也是心疼小麦。只是依小麦的性格,她认定的事,非要一条路走到黑。
亦铭转过身来,抱住小麦。
“这个星期如果面试还不通过的话,你就再回杂志社去吧?”
“要是杂志社也不要我了呢?”小麦在亦铭的怀里问。亦铭身上的羊绒衫蹭得她鼻子痒痒。
“那我养你呗。”
小麦听见头顶传来的明朗的声音。
心里等的,无非就是这句话。
“不过你也太鲁莽了。连下家都还没找好,就先把杂志社的工作辞了,以后做事之前拜托你先走走脑子好不好?”
“知道啦知道啦,先吃饭吧!”
小麦拉过章亦铭坐下。
“老公炒的菜最好吃了。”
“你还没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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