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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四月与知更 > 宋红豆

宋红豆(1 / 1)

 6 恋人未满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

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宋红豆最喜欢宋澄用小楷来滕这首诗,宋澄的毛笔小楷写的很好看。虽然她不懂书法,但好看就是好看,这欣赏的功夫她还是有的。每次看宋澄捋起衣袖要下笔时,宋红豆则会走过来,静立其旁。一时只想到四个字:红袖添香。

其实她是个爱闹腾的人,当然安静是另一个她,另一个遇见宋澄时的她。说起怎么遇到宋澄呀,话也不长,情节虽然套俗,只离不开缘分二字。

那天她到楼下街市买东西,瞧见一群人围着什么东西议论纷纷。虽然妈妈嘱咐过她多次,好奇心害死猫,不要和陌生人话说,有热闹别凑赶紧跑。可是,那天她的脚怎么就挪不动了,偏偏就上前去。一看,果真妈妈说的都是真的。人群里,一个男子倒在血泊中,原来是车祸,肇事者逃逸了。

一时侠义之心起的她,冲上前去,捞起男子就拖到医院。不料她的正义感还没发挥完,昏迷的男子半路上就醒了,发觉自己在一个瘦弱的背上颠簸,浑身的肉都被拉来扯去。不一会,又安然昏过去。

“宋小姐,你男朋友只是晕血而已。瞧你刚才大呼小叫的,把护士们都吓跑了。”医生忿忿道。宋红豆心虚低头,怕反驳回去又会被骂,于是遵照医生的吩咐,飘出去买粥了。

她买的是自己最喜欢吃的皮蛋瘦肉粥,回到医院时男子已经醒来,见到救命恩人,男子客气地朝她鞠了个九十度的躬,彬彬有礼道:“谢谢小姐救命之恩。”为彰显自己也是个有教养的孩子,她忙回鞠躬,急急道:“不用不用,随手之劳而已。”

男子似乎误以为对方不接受,又鞠一躬:“我叫宋澄,多谢小姐。”“我叫宋红豆,不用谢不用谢。”她也鞠躬。

进来的医生看得嘴角抽抽,白了宋红豆一眼,打趣说:“你俩干嘛呢,穿上喜服都可以拜堂了。”两个还在互相鞠躬的人身子一僵,脸色泛红。

宋澄喝下宋红豆买的粥,温柔满足地一笑,粲然地好似四月桃花开,只迷得她七荤八素。前几日在小说里看到的那句诗,跃然心头: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难得她英雄梦破碎,却换来场春心萌动,也是很划算。可无奈月老太忙,红线还没牵上呢,宋澄的家人就来了。简单接受道谢后,趁着他家人嘘寒问暖的空儿,她赶紧悄然走开,因为她想起,自己是出来买醋的。这会耽搁那么久,自己偏偏又没带手机出门。

说好的好心有好报呢?回到家,妈妈包的饺子都煮好被弟弟吃的七七八八了。彼时,正是她高三那年的大年三十夜,成片天空炸满烟花,她傻呵呵地吃下冷饺子,觉得哪朵都不如宋澄的笑脸好看。

后来填写志愿,一向胸无大志的她填了Z大的医科专业。

弟弟笑她:“社会的毒瘤,人类未来的灾难。”

爸妈笑她:“粗枝大叶又毛躁。不要搭上无辜人的性命才好。”

女朋友们笑她:“我们以为你毕业要去当小混混的,想不到你却去悬壶济世。”

兄弟们笑她:“红豆姐,你尽管去治病吧!出事还有小的们担着,大不了我们轰轰烈烈到天涯。”

用宋澄惯用的话来形容就是,一时无语凝噎。可人终究是会改变的,谁也不知道,当初那个用嗓门和凶狠,征服了一条街的男生的粗犷女生,出去念书工作几年,竟变成个素手摇扇浅吟的窈窕女子。

奈何,奈何,宋红豆四年大学,男朋友没有交到一个,倒熬出一头长发。毕业后,她去了个边远城市的小医院应聘,图个清静。却不想,一日诊病,又重逢了宋澄。

天大地大,抵不过缘分最大。岁月多流转,却偏偏将那日场景复制的如此相似,除开她不同往昔的一头长发披肩。医院,宋红豆,宋澄晕血,还有她的心动。别无二样。

“多谢宋小姐当年的救命之恩,当时没能相报,以后若有什么宋澄能做的,尽管开口便是。”宋澄说的头头是道,一张白面书生的俊俏样,倒真像古时的书生要舍身报恩。宋红豆一时没戒掉的恶趣味涌上心头。

“以身相许呢?” 她咧嘴一笑。

宋澄一听,满脸泛红,沉默许久。

“我开玩…”

“好的。”

她一愣,对上宋澄坦温柔的眼神,这回是她脸红了。低头,眼神闪烁,夺门而出。“我下班了,改日再聊。”

“再…见…”留下宋澄呆在原地。

后来呢?后来,宋澄隔三差五就会过来医院。有时候是晕血,有时候是感冒,有时候是发烧。而总是等到她差不多下班的时候,就会好转了。

逐渐熟络的彼此,不知不觉走过一年。羞涩内向的宋澄变得风趣开朗了些,而过于外向的宋红豆,往往呆在宋澄身边,大气也不敢喘,就怕原形毕露。渐渐地,习惯成自然,她的性子也沉稳安静许多。

那天那句“我开玩笑的”,宋红豆一直没说出口。因为眼前的东西实在太美好了,她不忍心破坏。宋澄也没再提起“以身相许”的话题。只是,两人的关系随着相处频繁,近了许多。恋人未满的幸福泡沫,总让人甘心沉迷而不愿戳破。

宋澄比她大几岁,早出来工作很多年,一直在自家的企业上班,具体是什么工作,宋红豆倒没多问,就是问了也该是听不懂的。据他说来,他家的家底稍殷厚,至少衣食无忧。

怪不得养出他这么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应该是从小家里教养极好,也未经历过什么大挫折和打击,没有市侩,也不奸诈,完全的干净良善。

后来宋红豆偶尔和他提过,有要攒钱开一间宠物店的想法。谁知道,他竟在她生日那天,直接送了她一把钥匙。有钱人家男生追女生的戏码,她在大学看得多了,却不曾想过,有一天自己也有机会拒绝。

可宋澄说:“开宠物店,还可以收留流浪猫和流浪狗,我觉得挺好的。店我已经物色好了,你来店里还可以充当半个兽医。”

“不是滥竽充数哟。”

“我相信你可以的。”

“嗯?”

可是宋澄居然这样说,她只好泛着感动的鼻酸,收下钥匙。

“深巷”宠物店开张几个月,生意很淡。幸而不是专为盈利,她倒也不怕。“深巷”这个名字是她取的,因为店的位置本就在一条小巷深处。意思浅显,本以为宋澄会鄙夷,却没料他很是满意的样子。

店里招下了个叫做林知更的女孩。宋红豆觉得这个女孩身上,有种让人安静的力量,和宋澄一样,是内敛的魅力。所以,她也很是喜欢知更。

日子行云流水般过去,淡淡的幸福包裹着宋红豆,让她觉得,一直这样和宋澄下去也很好。虽然没有真正意义上地牵手过,拥抱过,亲吻过,虽然友人以上,恋人未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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