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浑身没了力气,可在那种脸红、憋气,又莫名刺激的情况下,内心涌起一股别样情绪。
身下一阵冰凉,床单又有点湿。
人都差点疯掉。
结果。
根本不知道狗子有多荒唐的菲姐,居然还在那边一个劲儿的夸!
“诶,这歌可以呀,很符合剧情,还得是我家宋老师!”
“写的真好!”
“太棒了!”
这种时候,大御姐也只能窝在宋到怀里咬牙切齿地瞪着这个狗男人。
等到林菲挂断电话。
就再也忍不住,面色绯红,恶狠狠地瞪着这个害她丢人现眼,自己把自己丢上云端的家伙。
宋到随手摸了一下,微微一怔,随后笑呵呵的侧过身。
“来,小白狐,咱们继续!”
……
什么叫年轻人呢?
就是可以一整天都不出屋的胡天胡地。
胡作非为。
然后还能以一种惊人的速度去恢复。
大御姐其实也年轻的很。
虽然也想争强好胜,但真打不过狗男人。
每次都被打到节节败退,瑟缩发抖,最后哭着求饶。
丢脸的被抱进洗手间。
终于明白为什么菲姐当时只过来一个晚上,第二天一大早就跑了。
有工作是一回事,扛不住这条可怕的狗子,恐怕比重更大。
她现在就后悔。
还是上过京大的女人狡猾。
且坏!
都不提醒她一下。
还有,今天一天没叫客房服务。
她甚至有点不敢想,那湿了干干了湿的床单明天会被保洁如何嘲笑?
所以第三天一大早,向来喜欢睡懒觉的大御姐早早起来,起的比宋到还早。
穿好衣服戴好帽子跟口罩。
再见来不及告别,告别来不及再见。
她也悄无声息地跑了。
等宋到睁开眼时,只看见外面工作台上留下的一张便签——
宋先生,我先走啦,回头京城见。
宋到笑笑,把这便签收起来。
简单洗漱过后,叫了客房服务,随后下楼吃了早餐。
从他救人到现在,不到一个星期的这几天,也确实是有点荒唐了。
不过话说回来,成年人的世界,也没那么多矫情,捅破那层薄薄的窗户纸后,一切,其实也不过如此。
两个女神,不仅真的做到了心照不宣,对他这个狗男人,也确实是好到极致。
算算手里的钱,宋到感觉自己确实应该去买套房子了。
正好他的京城户口也解决了。
他打算这次节目录制完成,就把房子的事情搞定。
上午十点多。
林菲给他发消息询问《白狐》这首歌给谁唱。
宋到想了想,建议给薛琳。
薛琳的音色甜美,虽然不像原唱那种烟嗓,但演绎这样一首歌,问题也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