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你不爽!你眼皮抬了抬。
就是这么任性。我说。通常你都爱轻蔑似的语气,一个“怎么,你不爽”是你的口头禅,然后一脸自已为是的模样丢给和你谈话的那个人,扬长而去。
因此,有时候,我也用同样的方式对你,物理就像天书一样,数学的二十四,二十五题,我永远都不会,你耐着性子和我讲,讲一下看我一下,而恰恰,如果我走神了,我一定是在看你,每到这个时候最惊心动魄,我急于掩饰自己,便冲你呲牙咧嘴,喂,快点说,我没有听懂。
快要接近中考的我们,不停的日以继业的努力,说白了,就是为了上一个高中,全班都如临大敌,窗外的果子熟了,往年的时候,我和一大群淘气的小伙伴总会跳过那长长的爬山虎,跑到那树上把果子全部摘了,老师总是批评我们,年少轻狂的我们不以为意。篮球场上永远都有人挥洒汗水的身影,但是我知道是,你从来都不爱打篮球,一点都不,甚至碰都不碰。
你有洁癖,就算参考书再多,你都会整整齐齐的把它们全部按部就班的排好,别的男生校服都脏,你的衣服洁净的如同白纸。
而你,中考的日子越接近,你的面容慢慢有了疲惫,常常脸上一脸倦意,双眼泛着血丝,趁着中午立马补一下觉,我问你题目时,你也不见得醒来。
你是孝敬爸妈的好孩子,他们给你报了许多补习班,你妈妈来学校看你的时候,我遇到她了,很巧呢,我说了你很多很多好话,很多很多,当然,说了一句坏话,还是当着你的面的。
我说:他很调皮的,上课总是讲话。
你妈妈好笑的看你,问我:真的是这样吗?
我赶快说:不是真的,其实你蛮乖的。你依旧如初见般,那么腼腆的笑了,笑得温和而带着一种只属于你的风流。
三
我们不知为何熟了起来,你可恶的给我起了一个外号,那天,你把卷子朝我桌上一摆,就对我说,尉栗玮,你的名字真难听。我瞪了你一眼,刚要讲话,你自顾自的想了想,说:不如这样好了,叫你栗哥怎么样。
好你个头啊,你不知道别人都叫我玮玮的吗?栗哥太难听了。我把你的卷子推了推,叫道。
我就要说,栗哥不挺好听的吗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你笑笑。
“周大侠,是的,遵命。”我倒是随便他怎么叫我,不过,从来都没人叫我栗哥,说实话,我的心里不得不承认有一点欣喜,那么属于独特的称呼,尽管,到了最后,他经常这么叫我,以至于班上的人都这么叫我,但我依然可以想起他为我取的这个名字,叫我时的语气。
从来都不曾忘记。
体育课那日,我已经不听体育老师很多次了,非要穿牛仔裤,非要穿帆布鞋,稍稍做做工作的,没有我这么懒的,便把校衣校裤套在外面。
你跑得很快,灼热的阳光金灿的如你的侧脸,一双黄色拉风的球鞋,如夕阳,跑得时候要飞起来一般,风火轮的样子。你喜欢紫色,常穿着紫色外套,说不出来的放浪形骸。
我永远没有想到我跑步的时候,因急切的想要超过李晴,体育课那条穿了三年的牛仔裤瞬间阻碍奔跑,我来不及刹车,直直的摔在了地上,上半身的衣服卷了出来,手臂上擦破了一大块表皮,有巴掌大,阳光像浇了油,很疼。
众目睽睽之下,我几乎屏住呼吸,忍者疼痛站了起来,难堪,羞耻和翻滚灼热的疼痛让我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你居然过来扶住了我。
你把我带到了心理老师办公室,理由是医疗室没有开门,那里有碘酒。
走廊上,我觉得我的呼吸像可以听见了一般,你笑着说:幸好没有毁容。我忍住疼,不想那么狼狈的出现在你的面前,和你没心没肺的开起玩笑来:我福大命大,像我这种人,你觉得会毁容吗?说着,手臂上的伤不小心擦到衣袖,我呲牙咧嘴,疼得抽气一声。
你紧紧的捏住了我的手臂伤处的上方,你很瘦,十指骨节分明,却不似羸弱,有力的握住我的手,我走在你的身旁,听你问我,栗哥,你确定你真的没有事?待会要不要叫你父母带你回家。
我急忙的挤出一个笑,不用了,不用了,我很好,真的。
你奇怪的看了我一眼,有些着急有些好奇有些气愤,扶着我的手力道渐大,你伤的这么严重,手上都掉了一块皮,不然还在学校呆着,还是叫你爸妈接你回去吧。
我说:真的,不用了,真的,就这样很好。最后,我竟同你吵了起来。
其实,你不知道,为什么我不让你叫我爸妈回去。
真的,你是第一个关心我的,而他们,怎么会管我。
去冲洗伤口的时候,你亲自为我打开了水龙头,你比我高半个头,手轻而易举的揉了揉我的头,轻声道:栗哥,忍着!
多么感人的一句话啊,那一刻我感觉整个世界都黑暗下了,眼中只有属于你的那一片光,你不会知道,不会有人关心我,不会有人在乎,你说的这句话,真的真的真的很感动呢!
我的伤口还粘着黑色的塑料粒,浑浊的血丝和灰混在了一起,鲜红夺目,冷水刷下来的那一瞬,我抓住了你的手,尖叫的像临死前的猪一样,我立刻从水中将手拿了出来。你也没有强迫我再清洗,把我带到了心理老师的办公室。
栗哥,真的很疼吗?你问我。我重重的点了点头,差点泪就要下来,我说,疼,很疼,像被火烧一样。
涂碘酒更是让我痛不欲生,那一刻,我甚至庆幸你在我的身旁,你把手伸出来的时候,我几乎不敢置信,你微微一笑,温和的如玉一样,你说,栗哥,你疼可以抓住我的手。
不抓白不抓,我想。
我堂而皇之地抓紧了你的手,说没有窃喜是不可能的,可还没有窃喜完,一阵刺痛顿时通向我的神经,我握着你的手,冰冷而骨节分明,贴合的手心早已漫上了湿润的汗水,我撇过头,不想让你看见,我那副狼狈的面容。你离我几乎没了距离,我像要把你的骨头捏断,扯到血肉里,直到涂完了碘酒,我都愣愣的抓着你的手。
我舍不得放开,因为我再也不会有几乎触碰到了。
这一夜,我几乎失眠,不知道是因为手上的伤扯的我睡不着觉,还是因为别的,反正,就是这样了。
四
午时阳光如炬,你有些烦闷,我看得出来,为了李晴吧,你会中午时把头磕在桌上,眼睛看着低下,不知在想什么,你的基友悄悄到你面前,你们说的话我都听了进去,他说:周嘉铄,你只要过去和她倒个歉就行了,信我的。
你疲倦的抬起了头,说:不想去,好累。
那是一种无奈,我听出来了。
最后你还是去了,你的基友贴心的为了你搬了个小板凳,我不知道你们说了什么,回来后,你几乎一下午也没有和我说话,我也没有找你说话,想想,是不是因为会怕尴尬。
过了段时间,你感冒了,听说你又换了女朋友,在班上又谈了一个,是一个叫郑雯的女生,你像如浪子一样,琳琅满目的女朋友换个不停,闺蜜说你花心的时候,我还是强烈的辩驳了,哪有。
你注定像是我生命中的过客,那么匆匆忙忙,顾不上瞧一眼。
我们偶然的一起去k歌,你带了你的一些朋友,我也去了,那天风很大,你感冒依旧没有好,很没形象的找我借了一包又一包的纸巾,你毫不客气的拿过纸巾,笑着对我说:我拿你的纸巾你肯定不会介意是不是的。
恍如风流少年。
你扯着嗓子在那里唱,声音低沉沙哑,是王力宏的《forever love》,forever love,forever love,一遍一遍的,激荡的我感觉我的世界地动山摇,我从来都不知道,爱上一个人,连同他的伤心,也那么难过。
我和你都喝了许多酒,我第一次喝酒,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烈,啤酒不似其他酒,味道清冽,一瓶瓶的,最后我们都醉了,我扯着嗓子吼了一首我爱她。东晕西倒的,便想要回去,你拉住了我,在我耳边轻轻说:栗哥,我送你回去,你看,你都喝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