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不渝站在凤凰城的城墙下,风吹乱了她额前的碎发,却再也没有了那人温润地笑着,用他白皙冰凉的手为她抚平。
这里,便是他们的开始。亦是他们的结束。
二十一年前,程家大小姐程不渝偷溜出门,在这里邂逅了征战归来的年少有为的大将军。到底是涉世未深的小姑娘,程不渝的一颗心,从此就落在了风尘的身上。为了见到风尘,程不渝干尽了大家闺秀不该干的事,正如风尘所说的那般,出格的事,干得可多了。偷看他沐浴,不过是其中的一件。面对这样的她,风尘从一开始的无可奈何到后来的爱意渐深,一步步地,任由自己沦陷。
程不渝虽闹腾,但总归是个大家闺秀,一两分才情还是有的。两人在一起的时候,时常会合奏一曲。程不渝弹琴,他便吹箫。他虽是将军,箫却是吹得极好的,程不渝时常觉得,比起奋勇杀敌的大将军,他更像是温润儒雅的公子哥。她称他穿白衣好看,往后他换衣时便总是下意识地挑选白衣。
可是皇命难为,风尘最后还是换下了这一身白衣,披坚执锐,重新回到了战场。临走时,他把玉箫作为定情信物赠予不渝,许下承诺,待他胜战归来之时,便是她风光出嫁之日。程不渝乖巧地点头,往日耀眼若星辰的眼眸红得跟兔眼一般,所有的不舍都化为利刃,一刀刀剜在风尘的心头,可即便疼痛难忍,他还是狠心离去。
这一别,便是阴阳相隔。
三王爷向皇帝请旨赐婚,要纳她为侧室。挣扎,反抗,最终还是败给了老泪纵横的爹娘。
大喜之日,屋外欢天喜地,一身盛装的她,心却如同坠入冰窖。
她对他的爱刻骨溶血,却为他人穿上嫁衣。
她还记得他把玉箫赠予她时所说的话,不论如何,她都要守住这个承诺。
若是不能成为风尘的妻,那便去死吧。
程不渝穿着大红的喜衣,登上城墙,纵身一跃,以死来证明她对风尘的爱。
至死也不渝。
如同折了翅膀的鸟儿坠落的身影,落在刚赶回来的风尘眼里,那飘落的红色,成为了占据他眼眸的唯一。
红,是他世界里唯一的颜色。
为什么,不再等等,我说过我会回来娶你的,若是你乖乖地等着我回来,等着做我的新娘子……
可惜没有若是。
风吹干了程不渝的泪痕,她抚摸着眉骨旁的伤痕,这是那纵身一跃落下的,即使投胎转世,也无法修复。
在那之后不久,风尘暗杀了三王爷,在她的墓前服毒自尽,可他始终不愿喝下那一碗孟婆汤,走上奈何桥,堕入轮回,最终把自己变成了生灵,只为在人间等待轮回后的程不渝。
人死后,除却投胎转世的魂魄,还可分为三种,生灵,虚灵,曲灵。生灵大抵良善,有实体化的能力,曲灵则相反,专门以吞噬魂魄来维持自己的形态。虚灵是生灵与曲灵的原始形态,然而大多虚灵最终都会进化成曲灵,生灵并不多见。
风尘的古怪,程不渝从一开始就察觉到了,他那油纸伞,有聚魂的作用,再加上一路上程不渝从未见过他食五谷,心下更是怀疑。一直到遇到半曲灵的时候,她才确定,风尘是一只生灵。她吹奏摄魂曲的时候,受影响的并不止半曲灵,还有风尘。半曲灵之所以会逃跑,也是因为他释放出生灵之息,把半曲灵震慑住,可他自己,却变得一天比一天虚弱。
在那时候,程不渝就猜到了一切。她不甘心风尘就此消失,所以把精元过渡给风尘。可她千不该万不该在第二日便选择进山。
不然,风尘也不会魂飞魄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