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泽尔自小聪颖过人,即便不做王子,也是个可载入史册的神童。
而他还勤奋!真可怕!
怕是许多贵族家孩子都被拿来与他比较过。
人比人,气死人。
雪斐还好。
他胸无大志嘛。
妈妈曾感慨:“宝宝,不要跟王太子学。他把自己逼得太紧,听说每天把学习的时刻表精确到分钟,连睡觉都无法安宁。这日子过着有什么意思?真怕他英年早逝。像我们宝宝,懒一点,笨一点,也不错呢。”
“谁懒啦?谁笨啦?”他气得一蹦三尺高,“我只是不稀罕跟他比。他是王太子,谁都要奉承他。哼。”
生来就是王国的储君,背负的责任之重是旁人难以想象。
雪斐隔岸观火地对黑泽尔抱以些少的同情心。
可毕竟他俩素昧蒙面,将来估计也不会有任何交集,黑泽尔是王太子,是站在帝国诡谲权力中心、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人物,而他立志做个平凡慵懒的乡野小神父。
云泥之别呢。
因此,他对黑泽尔并不好奇。
所知仅限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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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余饭饱。
雪斐四处游逛一番。
他悠然自若地溜进一间古董铺子。
挑拣铺陈白绸缎的展台的二手玩意儿,拿起个小望远镜打量。
旁边,有个原本就在的中年大叔,相貌平平,一看见他便直了眼。
雪斐无惊无澜。
说实话,习惯了。
爸爸的原话是:“全家几代人的神眷怕是都用在雕琢你一个人的皮囊上了。”
哥哥则认真地建议:“留点胡子怎样?”
雪斐天生体毛淡,皮肤白皙光洁,而且他也讨厌茂密的须发,而古时修道士需要将头顶剃光——他都不乐意!
“不要,丑死了。”
他表示:“凭什么我要因为别人的觊觎而糟蹋自己?管他的!”
他装作没看见。
大叔像嗅蜜的苍蝇一样趋近,拦住他的去路,调笑说:“……你是谁家的小公子?漂亮的小男孩。”
“对不起,我只喜欢淑女。”他说。
话音刚落。
忽地,雪斐发现店里还有第三个人。
靠在墙边,有个黑发男人,闻言,淡淡地向他投来一瞥目光。
多年后。
男人抱着他,提及当年的邂逅,依旧不解:“宝宝,你这简直是在直接告诉男人:‘我是个雏儿’。”
他面红耳赤。
但在当时,雪斐自以为应对妥善。
其实他看不清男人的相貌。
太暗了。
男人像融在黑黢黢的影子里,一身骑装,但不大正襟,黑发,黑裤,驳皮长靴,宽阔的肩膀和健壮的胸肌撑起细麻的白衬衫,袖口卷起。马甲背心把他的好身材完全勒出来,流线的V字。他是个大骨架,肌肉铁似的,一看就知千锤百炼,宽肩劲腰,腰上有佩剑,腿绑带还有匕首。
即便他一言不发,依然气场强大。
谁都能知道这人很不好惹。
“啪。”
很轻一声。
合书。
男人说:“别欺负人。”
骚扰他的大叔瑟缩一下,接着,大抵是意识到丢脸,顿时脖子憋涨得粗紫,脚步匆忙地避走。
“……唔,谢了。”
雪斐犹豫下,还是说。
其实,他心中有些没良心地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