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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哪个禽兽动我菊花 > 第 9 章

第 9 章(1 / 1)

 墨丹青出了市集,思忖了片刻,转身穿过两条巷子,来到一家装修考究雅致的茶楼。

茶楼的小伙计见到墨丹青进来,立马笑容可掬的迎上来,招呼道:"呦,原来是墨公子,楼上请。"

墨丹青此时有些冰冷的目光在那伙计身上扫过,只淡淡看向茶楼柜台的地方,接着便迳自上了二楼。

小伙计缩缩脖子,下意识拍了拍胸口,一边转去里间叫掌柜一边心里暗自琢磨,这又是谁那么倒霉竟然惹了这位阎王。

墨丹青在二楼独立的雅间刚坐了一会,便有人敲了门进来,正是此间凤来茶楼的老板路双。

路双一进来便热情的打着招呼:"墨公子,有失远迎。"

墨丹青放下手中的茶盏,直接开门见山,"我要云凤殇的下落。"

路双脸上依旧笑的一片春风,心尖却是一抖。

"凤夜山庄的二公子三天前确实在福州城出现过,不过第二天一早便离开这里了。"

"往哪个方向去了。"

路双迟疑了下,"这……"

"你尽管开价。"

路双面色尴尬,硬着头皮开口道:"倒不是不做您的买卖,只是三天前宫主下令曜宸宫下面的所有情报机构在近期内都不会接云家二公子的任何调查。在下也只能说抱歉了。要是墨公子还有疑问,不妨去华芳阁询问。"

在听到"华芳阁"三个字后,墨丹青的眸色沉浮,一抹复杂的神色在脸上转瞬即逝。

"我知道了。"墨丹青起身,只在经过路双身边的时候淡淡的看了他一眼,目光颇有些意味深长。

路双只默默抹了把头上的冷汗。

墨丹青出了茶楼,心中却在冷笑,当时在那家客栈自己之所以能够遇到云舒默,恐怕是云凤殇刻意为之,要不是当时在云舒默身上闻到逍遥草的特殊香气,他也不会出手将人制住。根据路双的话,曜宸宫宫主三天前就必定跟云凤殇明确达成了共识,否则也不会向下传达那样的命令,而三天时间,正好是从遥县到福州城的最快速度,说明当时的一切都还在云凤殇的算计之内。

所以云凤殇不仅将云舒默当成了诱饵来吸引自己的注意力,还把自己变成了某种意义上的保镖来"照顾"云舒默,倒是帮云凤殇省了不少麻烦。

很好。

先是设计偷了他最重要的草药,然后设计他陷入一堆麻烦难以抽身去追杀他,现在不仅故意设计他来遥县扑空竟然还顺便阴了他一脚。

欺人太甚!这次他要是不在云凤殇身上戳几十个窟窿留念,他墨丹青三个字以后就倒过来写!

以云凤殇的心计和行事来看,在明知道必须躲着他的节骨眼上还敢带着云舒默出来招摇过市,那么云舒默就一定对他此次的计划起到必不可少的作用,否则自己当初也不会那么强硬的将云舒默绑在身边寸步不离。而如果云凤殇真的故意将云舒默丢给自己,那么他就一定会派人暗中跟着,以便确认云舒默的情况,所以只要云舒默还在自己手上,他就不怕找不到云凤殇。只可惜因为自己一时愚蠢,竟然让云舒默在眼皮子底下溜了……

现在只希望云舒默不仅当时避开了自己的眼睛,同时也最好避开云凤殇的眼线。至于现在,只有尽快找到云舒默,一切才不会太晚。

想到这里,墨丹青微微垂下眼睫,一个一直对自己不能独自沐浴又六天没有洗澡而感到万分不满的人,在吃饱喝足又身怀"巨款"的情况下暂时逃离危机以后,他第一时间会想要干什么呢……

"啊嚏!"

一身破衣布丁、脸黑的像花猫一般的莫离揉了揉鼻子,果然这几天晚上都睡地铺,有些着凉了。

抓着一头抱窝鸡似的头发,莫离这才踢踏着一双露脚趾的破鞋从一条不起眼的小巷里低头走了出来。

一边走,一边嫌恶的拉了拉自己现在这身乞丐装,明明让准备一套寻常百姓的衣服,可那个没责任心的水果摊主,竟然好意思在拿了他的钱以后,还敢给他准备一身货真价实的乞丐服来敷衍他!而最让他感到无语的是,这混蛋还将一双露脚趾的破鞋也一同塞进了衣服里!

为了形象搭配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注意,他只好找个没人的地方掐着鼻子将衣服穿起来,顺便还抓乱了头发抹黑了脸。为了彻底逃离皮卡丘的魔掌,他也算是拼了。

而说到这身衣服,之前他在某些个给钱付账的摊位面前都趁机悄声让摊主在距离他们最近的巷口处不引人注意的放置一些不起眼的障碍物半堵住巷口,然后在巷子里面准备一只大箩筐和一套寻常百姓的衣服。而莫离给的劳务费和材料费费用丰厚,这些摊主都无一例外的喜笑颜开,许诺一定在最短的时间内办好。接下来莫离一边吃,一边逛,一边在一定范围内专挑壮汉的钱袋下手,再一边不动声色的观察周围的最佳逃跑路线,待到时机成熟,他才选择在一个最佳的位置上猛然扯下一个男子的钱袋转身便跑,而光跑还不行,他还必须挑衅失主,更要让失主时刻知道他的位置追过来,那么有什么比小偷高举着失主的钱袋一边晃一边嘲笑的效果要好呢?而莫离多年来靠挤公交和地铁所练就出来"凌波微步",也很好的避免了被某些热血路人行侠仗义拦截他的危险。

大概是老天可怜他这些日子的不公平待遇,中途并没有出现什么变数,他也终于成功的在预算距离内到达墨丹青的面前,而身后的"尾巴"们也在最佳时机缠住了墨丹青,因此他才能利用这个机会按着所观察到的路线以最快的速度借着障碍物的视角阻隔钻进巷口,趁着周围没人注意迅速拿起大箩筐躲进旁边的杂物堆里将自己罩住,大概十几分钟以后确定没事,这才小心翼翼的拐回去拿上准备好的衣服溜之大吉。只是他运气不太好,作为那条最佳逃跑路线的巷口里,他找到的竟然是全套的乞丐装……

变身成乞丐的莫离靠着墙边坐下,仰望蓝天白云的脸上突然有些纠结,因为如果他要是穿着这身衣服跑去住客栈,不被人家放狗咬出来才怪。既然还在福州城内,相对来讲最安全的角色扮演,果然还是扮成女人最好吧。而且云舒默长相本就俊雅清秀,眉眼清丽幽深,整体面容有着一种浑然天成的中性美,加上他常年的悲苦生活,使得身形消瘦单薄,根本不像一个正常的二十岁男子,装成女人也应该不是难事。

主意打定,莫离找了一间不起眼的成衣店,买了一套女人穿的高领淡绿色罗裙,又在那种存在感比较低的路摊上买了胭脂水粉和头饰,在一个僻静的河边处洗了脸,这才像做贼一样钻进旁边一座废弃的小瓦房里开始乔装。

衣服倒是好说,放现代也就是一件连衣裙,穿起来不难,而且领子高也能挡住喉结,至于胸部的伪装,那乞丐服撕扯一下缠上去再塞一下,虽说达不到波涛汹涌的视觉效果,至少也可以被当成一个女人勉强过关吧。难的是面对着一堆的胭脂水粉,他实在是不知道怎么往脸上招呼。

莫离摸了摸下巴,要不然就照着如花的妆容打扮?好歹也是一个男扮女装的典型例子……

有些迟疑的从地上抓起一个饼盒,打开便是白花花的一片,这个估计是古代的粉饼,那就……先往脸上招呼吧!

招呼完粉饼,莫离又开始往脸颊上擦腮红,然后就着角落里一块破铜镜一照,那一瞬间,莫离自己都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因为他越看越觉得那张脸像寿衣店里卖的那种金童玉女……貌似涂的太白了,真要化成这样出去走在街上,他真怕有人一个忍不住就将他当妖怪给收了。

最后莫离只得重新洗了脸,这次只清清淡淡的涂了一层白粉,又稍涂了点腮红,接着拿起炭状的细长物重重的在眉毛上画了两笔,还在眼睛下面点了一颗不大不小的黑痣,最后含了唇纸。再照镜子,虽然妆容还是有些僵硬别扭,可至少不会被人当成妖怪抓起来了。简单的将头发束住,再插上一枚发钗,接着将胭脂水粉收进口袋,其他的都尽数挖个坑埋了,毕竟在逃亡的艰辛道路上,毁尸灭迹这种善后工作也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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