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明此时只穿了一件白衬衫,袖子微微卷起,手指骨节分明,动作也很优雅,甚是好看。
年轻的时候,爱慕一个人的理由很简单,不为他车马府邸,不为他功成名就,而是阳光下,他穿了一件白衬衫,笑靥生花。
可是,现在她已经过了年芳二八、春心荡漾的年纪。不适合爱慕,适合婚姻。
“水好喝吗?”
“啊?”
“我看你一直都在喝水。”
“我……我渴,它……味道不错。”
这都是什么跟什么。
“可能因为那是我的水。”刘家明将自己的盘子换给了对方。
望着盘子里切好的牛排,还有手里拿错的水杯,林雅君在想,是先说抱歉还是谢谢。
“没关系,不客气。”刘家明低头专注于手里的动作,眉眼微抬:“吃完就行。”
这男人,话少,却能一语惊人。
第二次,刘家明主动约的女人。
电话响的时候,林雅君正在忙着做月末对账。
“你好,花锦银行财务部,我是林雅君。”
“是我。”
男人温厚的声音传来,林雅君在脑海里搜索着,熟悉却想不起是谁。
“你没存我号码吧。”
这句话倒提醒了她,连忙看了一眼来电显示,简单的三个字让她吃了一惊。他,怎么会打电话来?
第一次的草草结束让她以为两人没戏了,他的离开在她看来是落荒而逃。
“还在吗?”
“在,”不知为何,林雅君心里竟生出一丝欢喜:“我存了,刘家明。”
喊出的那三个字羞羞答答的,听在男人的耳朵里,男人嘴角轻扬。
“晚上有空吗?”
“有的。”
“那晚上我去接你。”
“好的。”
桌上的钟哒哒地走着,每一针的移动都让林雅君的期待多一分,她于他,有点心动,有点好奇,她想要靠近他。
这种心情就像小王子里的一句话,“如果你说你在下午四点来,那么从三点开始,我就感觉很快乐,时间越临近,我就越来越感到快乐。”
终于下班了,林雅君与同事交谈着走出花锦大楼。
风恬月朗,空气里飘散着栀子花的味道,与楼里各异的香水味不同,淡淡的、自然的沁人心脾,而不是猛烈的强占嗅觉。
有一些人注定是醒目的,而刘家明就是这类人的典型代表。
刘家明站在白桦树下,手里搭着一件西装外套,白衬衫的领口随意敞开着。
“哇,那男人,精品!”
“一看,就是禁欲系!我的菜!”
“他好像在看我诶,早知道,刚才就涂个烈焰红唇了。”
“我的裙子是不是太长了,早知道穿那件超迷你的了。”
林雅君无奈地看着万人迷和狐狸精,天呐,她担心自己明天还能不能来上班,或者,还能不能完整地下班。
“你们别搔首弄姿了,那男人是来找君君的。”
趁众人还在惊愕中,她得赶快撤退。
“我先走了。”
林雅君也顾不上同事探寻的目光,草草告别后便向男人走去。
“等很久了吗?”
“还好。”
“你……怎么过来的?”
“搭地铁。”
林雅君将信将疑,堂堂刘总好歹也身家过亿,这个点会挤地铁?
刘家明望着那双亮亮的大眼睛,不由得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