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点钟,当李晨敲开邓超办公室的时候,看到等在办公室的人。那是一个年轻人,坐在邓超旁边的椅子上,看上去与邓超的关系十分亲密。他看到李晨进来,很有教养的站起身和他握手。李晨能看出来他有点紧张,耳朵红的像番茄。
“这是李博士,你叫他晨哥就好了。李晨,这是郑恺,42届应届毕业生,主修生物科学。”邓超起身,有条不紊的介绍。
“晨哥好。”郑恺说道,看得出他有点羞涩。
“没必要这么客气。”李晨答道,心里惊异于他的年轻。
“他就是你的助手。“邓超笑起来,挤了挤眼,但李晨仍能看出他瞳孔处深邃的阴霾,“郑恺,记得听你晨哥指挥。”
郑恺笑起来,笑容里还有几分稚气,这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李晨的忧虑。
“先回去准备一下,手术定在三天后,别紧张。”邓超用力拍了拍郑恺的肩,十分慈爱。
郑恺向两人道别,转身离开了办公室。
“来。”邓超从办公室的另一侧抽来一把椅子。“坐这里。”
之前郑恺不是空了把椅子吗?李晨没有问,坐在了邓超拿的那把。
“超,你确定他能行?”李晨开门见山。
“你怎么知道他不行?”邓超答道。
“他太年轻了,还刚刚大学毕业,连实习经验都没有。”
“很多时候,最先发现问题的都是新手,你应该知道这个定论。”
“我不是开玩笑。”李晨加重了语气,“这次实验的分量你我都知道。”
“他是上级指派的人选。”邓超慢条斯理的回答道,“上级指派他,自然有他们的道理,这次试验将采用以前从来未使用的新技术进行,他很可能是最棒的人选。”
李晨皱眉,这次实验总让他觉得怪怪的,别说郑恺,他在整个部门里也算不上太出类拔萃。不过,与过去一样,他还是接受了任务。
窗外阴雨靡靡,李晨打开窗户,几丝雨像是蜘蛛网一般黏上了他的指尖。雨是系统自动形成的,说白了就是喷水。李晨记得,当他还是个大学生时,曾经借阅过图书馆里的古书,里面写了自然的雨是一滴一滴的,可比这有美感多了.
李晨的名字在他们那一代中并不多见,他的出生距离这场灾难性的病变已经过去了一个多世纪,几代人的时间。那时,人们的期望已经由彻底消除疾病变为了暂且偷安,因为漫长的等待已经消磨掉了他们所有的希冀。几乎所有人都开始对与生俱来的病症习惯,乃至麻木。人类并没有摧毁疾病,反而渐渐地适应了早夭。十七八岁就娶妻生子,步入社会已经见怪不怪,在号称科技发达的世纪里,人们的生活轨迹竟然开始向古代靠拢。
但是李晨的父亲没有改变他的坚持,在这个以“安”“寿”等名字大流行的时代,他仍然给了自己孩子一个充满希望的名字“晨”,梦想着他可以带来曙光,不只给他自己,而是全体人类。
李晨二十岁从大学毕业,因为成绩优异进入了科研部。在生命中剩下的时间,他几乎都在实验室里埋头苦干,想要找出消灭疾病的方法。在这条艰险的路上,他不能说自己没有收获,但是,疾病的脚步正在逐渐加快。发病者的症状在几年来并没有变化太多。他们会从生命中的某一天,发现自己的血液变成了树叶一般的淡绿,这是恐怖的第一步。在接下来的时光里,或是几个月,或是几年,他们的指尖会长出苔藓,眼角会抽出枝条,背后会生出根须……直到他们再也无法走动,只能呆呆的望着天空,看着自己一点点的变为植物,或是在这之前就被自身分化出的各种组织杀死。
李晨二十九岁了。病魔的第一步在他身上出现。在一个普通的工作日,他发现自己的血液变绿了。死亡的阴影从那一天开始笼罩在他身上。不过,事实上他并没有因此过分沮丧,因为随着发病时间的提早,二十九岁已经不算年轻。在几周前,李晨还接到通知,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的身体发生了病变。她的眼角处抽芽生枝,直至生长出两朵硕大的曼珠沙华,完全遮蔽住了她的视线,幼小的孩子,在没有工具辅助的情况下,她只能看见眼前如血的鲜红。
李晨亲自去给她做了诊断,传说中的彼岸花,在中国文化中象征死亡的花儿,艳丽的绽放在她苍白的脸颊上,如此美丽,又如此残忍。
“妈妈,我看不到未来。”当李晨起身时,他听到女孩低喃道。
在第二天,李晨和郑恺在邓超的陪同下去看了那个孩子的遗体。那还真是个漂亮的孩子,眼睫毛很长,看着真让人心疼。李晨在心底暗暗嘲笑自己,一个将死之人,居然会去可怜一个死人。